越南内务部就教育系统编制精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落实政府办公厅2026年9月23日第4551/VPCP-TKBT号文件所传达的政府总理指导意见,并依据第154/2025/NĐ-CP号法令,对受机构调整影响的对象执行完整政策。通知同时要求教育行业公职人员贯彻国家主席苏林关于2026-2027学年准备工作的结论,以及政治局2025年8月22日第71-NQ/TW号关于教育突破发展的决议。
内务部提出,教育机构调整和教师、管理干部配置须与解决教师局部过剩和短缺挂钩,确保“哪里有学生,哪里就有教师”。各地应研究调减教育管理编制、增加直接教学编制,保障2026-2027学年教学条件;同时全面审查学校调整方案及领导管理公职人员、教师的实际情况,配合实施结构重组、安排、调动和转岗等措施。
在精简编制政策方面,内务部说明,调整后留下的领导管理公职人员和教育辅助人员是否享受第154/2025/NĐ-CP号法令政策,由地方根据第37/2026/NQ-CP号决议规定并结合教育部指导意见决定。对于在第37/2026/NQ-CP号决议颁布前已获主管部门审议精简、但离职时间在决议生效后的公职人员,若已被安排到调整后教育机构中与培训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新岗位,则不再处理精简编制问题;属于第154/2025/NĐ-CP号法令第2条第1款h项对象的,继续按规定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地对因调整而离职的乡、街道、居民区非专职人员逐人核查,确保政策对象、待遇、程序和手续合规,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为向上级报告提供依据,内务部要求各地快速上报因教育机构调整离职的领导管理公职人员、教育辅助人员,以及因基层调整离职的非专职人员的政策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