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下午,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對河功才(30歲,住同奈省春祿縣)送達起訴決定,暫時拘留以調查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電子設備實施侵佔財產的行為。才被指控詐騙數千名受害者。
據警方稱,大約在2024年1月初,由於需要錢使用,才上網尋找通過電子支付方式詐騙侵佔錢財的方法,建立、使用與電話SIM卡相關的偽造服務網站。
才尋找購買內容、界面類似於提供SMS OTP服務、兌換電話充值卡和購買電話充值卡等頁面的網站源代碼。
隨後,才研究並修改已購買的源代碼,使其符合自己的信息和服務。嫌疑人從供應商處購買域名並租用服務器部署自己的網站。才修改的網站,界面類似於真實服務提供商。
才創建並使用多個賬戶,在Facebook、Telegram等社交網絡上的聊天群組發佈廣告,提供租用SIM接收代碼、租用虛擬電話號碼接收OTP碼等服務。
同時,此人還購買了Google的廣告賬戶來運行廣告,目的是確保自己建立的偽造網站在搜索結果列表中顯示在第一位;增加互動,幫助建立信任,客戶更容易訪問,按照指導操作。
當用戶訪問並有需求使用才網站上的服務,如租用SIM接收代碼、租用虛擬電話號碼接收OTP碼、將充值卡兌換成現金等,系統會要求他們通過嫌疑人已建立的銀行轉賬、充值卡充值(每筆交易最低金額為10萬越南盾)等方式進行支付。
收到錢後,才侵佔並用於個人消費。
根據才製作並基於銀行賬戶對賬單確認的清單,警方確認自2024年初至今,才已侵佔全國3042名受害者的近6.4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