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442/442(100%)出席的代表贊成,國會已表決通過關於第十五屆國會常務委員會成員人數的決議。
第十五屆國會常務委員會成員為20人
此前,國會總秘書黎光松在提交決議草案時明確指出,根據國會常務委員會的報告決定:
第十五屆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成員人數為20人,包括國會主席、6位國會副主席、13位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此決議自6月25日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關於第十五屆國會常務委員會成員人數的第179號決議自本決議生效之日起失效。
根據國會電子門戶網站的介紹,目前第十五屆國會常務委員會有19名成員。
國會主席擔任國家選舉委員會主席
同樣在今天上午,425/426參與表決的代表贊成,國會決定成立由19名成員組成的國家選舉委員會。包括國會主席擔任國家選舉委員會主席。
委員會的常務副主席是一位國會常務副主席兼人事小組組長。
委員會的副主席包括一位副總理、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國家副主席。
委員包括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中央宣傳和群眾工作部部長、國防部部長、公安部部長。
一位國會副主席兼法律文件和申訴處理小組組長,一位國會副主席兼信息宣傳小組組長,一位國會副主席兼社會治安和社會安全保障小組組長。
其他委員還包括內務部部長;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國會總秘書、國會辦公室主任兼國家選舉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國會民族委員會主席、越南婦女聯合會主席、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第一書記。
國家選舉委員會是由國會成立的機構,負責組織國會代表的選舉;指導和指導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國家選舉委員會設有由國會常務委員會規定的工作機構,工作地點在國會大廈,有公章,活動經費由國家預算保障;有權徵召國家機關、政治組織、政治社會組織的幹部、公務員為委員會工作。
委員會在新一屆國會提交全國選舉總結報告和確認國會代表資格的結果後結束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