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議程,今天上午(10月17日)將舉行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的預備會議和開幕式。會議開始前,國會代表將敬獻花圈並進入胡志明主席陵瞻仰。
審議通過43項法律草案和決議
會議以集中會議形式舉行,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0月17日至11月14日,第二階段從11月20日至21日(預備於11月23日閉幕)。
從11月15日至19日,國會休會,以便國會各機構、政府及有關機關吸收、修改和完善法律草案和決議。
因此,預計會議持續28天,其中安排6個星期六和1個星期日開會。國會將審議通過43項法律草案和決議。
在將審議通過的法律草案中,值得注意的有《刑法(修訂)》、《刑事訴訟法(修訂)》、《數據安全法》、《土地法(修訂)》、《住房法(修訂)》、《房地產經營法(修訂)》、《招標法(修訂)》、《國家預算法(合併)》、《中小企業發展法》、《行政違法行為處理法(修訂)》、《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證券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等。
將審議通過的決議包括:國會關於試點不經定罪沒收和處理犯罪相關資產機制的決議、關於執行《刑法(修訂)》和《刑事訴訟法(修訂)》的決議等。
國會將在第二次會議上首次對4項法律草案提出意見,包括《越南海事與內河航運法典》、《食品安全法(修訂)》、《衍生商品交易法》、《文化工業發展法》。
在本次會議上,國會還將審議決定10組關於經濟社會、國家預算、監督及其他屬於職權範圍的重要問題。
其中,審議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和2027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決定2027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審議2026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決定2027年國家預算概算、2027年中央預算分配方案;審議2026年公共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和2027年公共投資計劃草案等。
國會將進行質詢和答覆質詢,預計於11月12日針對兩位部長的兩個領域進行。
破解瓶頸,疏通資源
10月16日下午,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與各省市國會代表團黨組織組組長舉行會議時主持並明確指出,會議成功的衡量標準不在於通過法律的數量,而在於國會的決定是否真正破解瓶頸、疏通資源。
國會主席表示,必須明確當前困難、障礙在於主張、政策、法律還是組織實施,以便採取正確、精準和有效的處理方案。
精神是“哪裡受阻,就在哪裡解決”,不以修法代替組織實施責任,但也不讓過時規定繼續阻礙發展。
同時,必須繼續大力革新立法思維,確保充分、同步地將黨的主張和路線制度化,並與權限、責任、進度和實施資源相結合。
同時,在審議決定國家重要問題時要體現膽識和責任。
對已經成熟、明確的事項要果斷決定,不以謹慎為理由拖延。
對仍有不同意見的問題,必須討論到底,明確各種方案,以國家、民族利益和人民正當權利與利益為最高標準……
他強調,工作多、時間短,貫穿始終的精神是緊迫但不主觀,快速決斷但不草率,大力革新但不犧牲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