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新黃明集團被試點在芽莊進行混合用途建築和高端公寓項目?

在這4塊土地中,有一塊位於平潭港區,範富庶路(芽莊市永原區)的7,846.4平方米土地。這是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批准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試點項目的土地。

新黃明集團自2005年起租用土地

為什麼新黃明集團被試點在芽莊進行混合用途建築和高端公寓項目?

6月24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廳長阮維光表示,根據在省電子門戶網站上公開的通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收到一些企業註冊實施商業住宅試點項目的提議,其中包括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在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決定自2005年起租用的土地上實施的項目。

阮維光認為,通知同意房地產組織實施上述試點項目僅是初步的政策。接下來,企業必須進行投資、建設、土地及相關程序,以便職能部門按照規定和法律程序進行審查。

根據阮維光的說法,4月14日,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向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提交了根據第171號決議實施試點項目的註冊申請。

在註冊申請中,提議實施項目的組織是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謝國越(居住在河內市,擔任總經理)。

註冊實施的項目名稱:新黃明混合用途辦公樓、商業和高端公寓,預計實施面積為6,622.9平方米,實施地點為範富庶路(芽莊市永原區)的土地,屬於芽莊市福隆-永祥-永原區居民區規劃項目。項目的預計總投資額為1,800億越南盾。

關於土地使用過程的來源,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表示,該公司根據2005年3月2日的628/QĐ-UB號決定,於2005年10月31日簽訂土地租賃合同,被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租用了7,846.4平方米的土地。

“有許多投資者參與註冊,其中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被認為符合條件,”阮維光說。

屬於慶和省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的權限

同樣根據阮維光的說法,4月23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發佈文件,徵求建設廳、財政廳、芽莊市人民委員會關於上述項目實施土地目錄的意見。

徵求意見後,5月16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提交了關於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通過慶和省試點項目實施土地目錄的報告。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一致提交省人民議會通過慶和省商業住宅試點項目實施土地目錄,”阮維光說。

6月2日,慶和省人民議會召開專題會議,通過了芽莊市4塊土地,總面積508,816.6平方米,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實施商業住宅試點項目。

慶和省試點項目實施土地目錄中,有一塊位於平潭港區,範富庶路(芽莊市永原區)的7,846.4平方米土地,被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註冊實施試點項目。

截至6月6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發布通知,同意房地產組織在芽莊市4塊土地上實施試點項目,其中包括同意新黃明酒店服務有限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實施試點項目。

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廳長確認,上述程序的實施權限屬於省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不屬於省委常委會的權限。

慶和省省委辦公廳主任阮氏忠秋表示,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和關於商業住宅試點項目實施的第75號法令,同意房地產組織實施試點項目的權限不屬於省委,而是由省人民委員會執行程序和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