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個省市社會保險有新名稱

根據越南社會保險,該機構已要求各地區社會保險主動更改印章、賬戶數字證書、會計主管,按照新的法人——各省市社會保險,確保為人民和企業服務暢通、穩定。

在等待決定安排、重組基層社會保險系統期間(從現在到2025年9月30日前),各地區社會保險將縣級和跨縣級機關的名稱更改為基層,以統一識別,便於更新、管理數據。

安排方案確保結構、管理範圍與農村、城市、海島、山區、高地、邊境、平原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自然面積、人口規模、參與者規模、收支規模等特徵相協調。

省級社會保險主任有責任交付基層社會保險及系統,確保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政策及報告自然面積、人口和2025年預計參與人數。

省級社會保險領導和黨委審查、安排、重組直屬業務室和基層社會保險的公務員和勞動者隊伍,優先補充副管理級公務員並報告上級審批。

除了建議頒佈關於地區社會保險功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的決定外,幹部組織委員會有責任向越南社會保險主任提交決定,更改主任、副主任、會計主管或負責會計的職位,以適應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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