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反映,購買了越南旅遊公司Vietravel的旅行團並乘坐捷星航空的乘客。航空公司最初通知,從胡志明市飛往悉尼的JQ62航班,原定於7月13日晚起飛,被推遲到7月14日上午10點,預計同日晚上21:30在悉尼降落。
旅行社隨後發送道歉短信並調整旅行日程,將7月14日的觀光計劃改為7月16日的自由活動日,以“不丟失”旅行團中已售出的目的地。集合時間也被調整到7月14日上午6:45在新山一國際機場。
到了今晚,等待辦理登機手續的乘客又被通知,21:55仍不確定是否能起飛。根據Flightradar24的航班跟蹤數據和乘客的反映,JQ62實際上可能會推遲到明天。
這意味著旅行團被延誤了整整兩天,而不僅僅是最初通知的一天。
許多憤怒的乘客表示,損失不僅僅是等待時間的浪費,還包括休假計劃的混亂、酒店費用、等待期間的餐飲費用以及假期質量的下降。
此外,乘客對於近兩天的長時間延誤感到憤怒,國際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尚未提出賠償標準。
關於國際航班延誤賠償的規定通常只在某些航空公司、某些國家明確適用,而在這種情況下,越南旅行團的乘客通常被“困”在航空公司、旅行社和乘客之間的三方關係中,賠償責任不明確。
根據新山一機場運營部門的信息,國際航空公司經常通知航班延誤,通常會提前通知乘客。
然而,由於這是外國航空公司,投訴和賠償過程將與航空公司的代表進行,但並非所有航空公司都在越南設有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