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就老街省鐵礦出口審批中的行賄受賄問題起訴31名被告,涉案企業為越中礦產與冶金有限責任公司(VTM)及相關單位。起訴書認定,2015年至2020年間,11家國內企業購買VTM的鐵礦後設法出口,以更高價格轉售,而鐵礦並不在可正常出口的礦產目錄內,企業須滿足條件並由老街省人民委員會向工貿部提出書面建議。

起訴書描述了一條通過中間人打通審批環節的路徑。2019年底,安平公司經理阮維業請自由職業者黎春定尋找能幫忙辦理鐵礦出口手續的人;黎春定找到與老街省領導關係熟絡的阮玉謙,雙方約定由阮玉謙出面疏通並收錢。黎春定此後多次交給阮玉謙共計40億越南盾和10萬美元。阮玉謙隨後會見時任省委書記阮文永,請求支持安平公司出口鐵礦。

按起訴書陳述,阮文永讓阮玉謙去找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明興和工貿廳廳長杜長江辦理手續。阮玉謙到省人民委員會駐地見到黎明興,稱已向省委書記報告並獲同意,黎明興表示工貿廳呈文後他會簽字,阮玉謙離開前留下1億越南盾。隨後阮玉謙到杜長江辦公室重提已獲省委書記和副主席同意,杜長江同意指導企業提交材料,阮玉謙離開前留下5000萬越南盾。此後老街省人民委員會發文建議工貿部允許安平公司出口鐵礦。

2020年初,安平公司被老街省人民委員會暫停出口鐵礦。阮維業再次請黎春定找阮玉謙幫忙,黎春定在會面離開前交給阮玉謙2.5億越南盾,稱“給謙一點錢喝水”。阮玉謙瞭解後得知暫停原因是企業缺少礦石運輸方案和環保方案,遂告知黎春定並協助企業補齊手續,安平公司隨後恢復出口。調查認定阮玉謙從幫助安平公司中獲利共計41億越南盾和10萬美元,其中2.5億越南盾“喝水錢”不足以單獨追究刑事責任,但仍須退還非法獲利。

檢方以利用對職務、權限人員的影響力牟利罪起訴阮玉謙,納入刑事責任審查的獲利為38.5億越南盾和10萬美元,摺合約61億越南盾。對阮文永,調查機關認定其未與阮玉謙約定收錢,也未指示或影響黎明興、杜長江,因此沒有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黎明興和杜長江被控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權限,起訴書認定兩人“礙於情面”和“牟利”,未指導核查企業出口鐵礦的實際需求和條件,仍參與參謀並簽署建議工貿部允許出口的文件,其中黎明興非法獲利3.55億越南盾,杜長江獲利5億越南盾。

起訴書還列出其他企業通過中間人接觸黎明興、杜長江的情形,包括明德、翠玲、黃蘭、玉山、北件西江、素如、成達等公司,黃蘭公司副經理陳碧龍(一名原省委書記的妻弟)被指從中施加影響;杜清協為蘭英公司和老街礦產加工公司、黃氏金蘭為素如公司和成達公司直接請求幫助;越南發公司方面則由VTM總經理裴清平介紹阮文德與杜長江認識。檢方稱,企業代表和中間人在獲得幫助後向兩名領導送錢,但11家企業代表事後送“感謝錢”的行為因款項在出口完成後支付、金額不大且無事前約定,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