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劃自7月25日起立即生效。全國交通警察將同時出動,在全國所有公路和內河水路上全面檢查運輸經營車輛。
檢查範圍內的車輛包括運輸經營汽車,其中重點檢查8座以上的載客汽車以及運輸建築材料、集裝箱、半掛車和各種長途運輸的大型貨車。
警察將在重點國道、高速公路;陡峭、彎曲、視野受限的路段;經常發生交通事故、汽車違規停車、上下客的區域工作。
在內河水路上,將重點檢查船舶所有者和船員、駕駛員,以及水路上的運輸經營組織和個人。
同時檢查重點貨運和客運水路;有海港、漁港、客運港、客船碼頭的航線;水利、水電工程活動複雜的湖泊、大壩;貨物集散、裝卸點;以及內河水路上有旅遊、節日、娛樂、住宿活動的區域。
全面檢查旨在掌握運輸經營情況和活動;檢查各組織和個人(車輛所有者)在各路線和地區遵守交通秩序、安全法規和運輸活動規定的情況。從而及時發現、阻止、嚴格處理違規行為,特別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時發現運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不足、困難和障礙,向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建議。
交通警察局表示,職能部門將統一使用各種工作措施。同時成立足夠強大的工作組,配備足夠的武器、輔助工具、車輛和專業設備。
如果無法停車檢查,必須按規定核實並通知“冷”處罰。
在檢查和處理過程中,必須絕對強調“無禁區、無例外”的精神;堅決按規定處理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