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晚,崑島邊防站(胡志明市邊防部隊)表示,剛剛發現一艘漁船非法儲存了3瓶含有劇毒氰化物的塑料瓶和5把電擊槍。
此前,6月29日上午約9時,在巡邏、檢查Ben Dam灣區域的過程中,崑島邊防站的工作組對編號為BV 08915 TS的漁船進行了行政檢查,該船由Nguyễn Văn Thắng(51歲,居住在崑島特區)所有。
檢查過程中,工作組發現船上儲存有多種疑似用於非法捕撈的漁具。
發現的物品包括3個內部裝有黑色液體的塑料瓶,疑似毒藥,2卷塑料管和電線(每卷長約100米)用膠帶連接,5把外部用黑色膠帶纏繞的電擊槍。
隨後,崑島邊防站將疑似毒藥的液體樣本送至胡志明市刑事科學研究院進行鑑定。
8月4日,崑島邊防站收到了鑑定結論,確認3個塑料瓶內的液體是氰化物(CN)毒藥——屬於6.1類毒藥,根據政府法令列入有害化學品目錄。
Thắng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儲存毒藥”罪,根據刑法第311條。

根據鑑定結論和初步檔案,崑島邊防站已組織與第11區人民檢察院、崑島特區公安局和調查警察辦公室(PC01 – 胡志明市公安局)的協調會議,以統一對BV 08915 TS漁船非法儲存氰化物毒藥案件的處理意見。
目前,崑島邊防站已完成檔案並將案件移交給崑島特區公安局繼續調查,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