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北寧省交警部門對使用假車牌98A-968.68的皮卡車進行了記錄並暫時扣押,車主居住在北寧省陸南鄉。
這輛車被北寧省交通監控系統記錄於4月29日晚闖紅燈。隨後,北寧省公安交警部門已向登記的車主發出了違規通知。
然而,當收到違規通知時,居住在陸南的車主回應稱,登記在他名下的車輛是一輛Daewoo Matiz,而不是違規視頻中的皮卡車。

北寧省交警部門認為,皮卡車使用假車牌是為了逃避處罰或服務於其他不正當目的,因此介入了調查。
智能攝像頭追蹤、監控皮卡車的移動路線和出現習慣。8月7日下午,當車輛在陸南鄉的舊地市場移動時,交警要求停車檢查。
女司機表示,她是購買的車輛,不清楚車牌的來源,無法出示合法文件。

根據168/2024號法令,安裝非權威機構頒發的車牌的行為可能被罰款至2600萬越南盾,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甚至如果發現有偽造文件、車牌或銷售贓車等跡象,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