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2025年7月胡志明市社會經濟會議上(8月9日舉行),市財政局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報告了關於調整第98號決議的工作,該決議是關於胡志明市新發展的特殊機制和政策。
第98號決議於2023年6月24日由國會通過。決議規定了44項特殊機制,幫助胡志明市發展。從那時起,胡志明市認真、緊急地按照政府的指導精神執行第98號決議。
城市已經實施了44項機制中的36項。通過市人民委員會的51項決議、一系列計劃、項目和市人民委員會的行政決定,城市已經具體化了關鍵內容。這為動員資源、有效開發潛力、優勢、促進快速和可持續發展創造了突破性的轉變。
到2025年6月27日,國會通過了第227號決議,允許在實施機構安排、擴大行政邊界後,在一些地方繼續適用一些特殊機制和政策。
根據上述決議,新的胡志明市(自7月1日起)將繼續在其領土上實施第98號決議。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於2025年7月31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調整第98號決議,並在8月2日的會議上得到了總理的指導同意。在此基礎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指示各單位緊急審查,與各部委協調,向有權機關提出調整、補充第98號決議的提案,按照簡化程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