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29日下午的專題會議上,芹苴市人民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規定對朔莊省和後江省(舊)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工人到芹苴市行政中心工作提供支持政策,以安排行政單位。
該決議的適用對象是在朔莊省和後江省(舊)的黨、國家、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公共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工人,以及由黨、國家委派任務的省級群眾協會工作人員,根據組織調動和分配,到芹苴市行政中心工作。
總支持金額為每人每月500萬越南盾,包括交通費用支持(100萬越南盾)、餐飲費用(200萬越南盾)和住宿租金(200萬越南盾)。
對於被安排接送車輛和公務住房的幹部,僅支持餐飲費用200萬越南盾;而對於常住舊寧江區(現芹苴市新寧江區、丐𦨭郡、安平郡的四個坊)的幹部,僅支持餐飲和交通費用300萬越南盾(不支持住宿租金)。該支持政策的實施時間為24個月,從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根據芹苴市人民委員會的提案,有2,326人享受上述支持政策,24個月內的總支持經費超過2790億越南盾。
在會議閉幕發言中,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Đồng Văn Thanh表示,該政策將幫助朔莊省和後江省(舊)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工人安心工作。他建議會議結束後,市人民委員會盡快組織實施該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