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務員加薪與補貼全景:薪酬改革提案出臺前夕

內務部表示,正在緊急、高度集中地開展參謀工作,制定薪酬政策和社會保險改革方案。

根據中央薪酬、社會保險及有功人員優待政策改革指導委員會的計劃,從8月至10月,內務部將與指導委員會成員共同制定並完善方案草案。

2027年1月,指導委員會主任要求完善決議草案,以便2027年2月提交政治局、書記處,並於2027年3月提交中央執行委員會。

內務部強調,薪酬政策和社會保險改革方案是重大問題,對社會產生深遠影響,需要在提交有權限機關前進行仔細、審慎的研究。

此事必須與經濟增長和國家財政的支付能力相掛鉤。

20年與14次基本工資上調

在制定薪酬和社會保險改革方案期間,基本工資已自7月1日起上調8%,公務補貼最高已提高至55%。

此前,若從1993年算起,至今已有20次基本工資上調。而在2006年至最近一次調整(2026年7月1日)的這20年間,基本工資共調整14次,從45萬越盾提高到253萬越盾。

根據規定,基本工資適用於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領取工資和補貼者,以及在黨、國家、政治-社會組織和由國家財政資助活動的協會所屬機關、組織、事業單位及武裝力量中工作的勞動者。

其中,2006年10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35萬越盾上調至45萬越盾/月。這10萬越盾的漲幅適用至2007年12月底。

到2008年1月初,基本工資繼續調整為54萬越盾。這9萬越盾的漲幅適用至2009年4月底。

此後數次基本工資調整均在各自年份內實施,從2009年至2013年。其中,2012年5月1日的漲幅最高,為22萬越盾(從83萬提高到105萬越盾),適用至2013年6月底。

接下來的基本工資調整幅度分別為121萬越盾、130萬越盾和139萬越盾。

到2019年7月1日,基本工資調整為149萬越盾。由於恰逢新冠疫情,該基本工資水平延續了4年,適用至2023年6月底。

從2023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繼續調整為180萬越盾。這31萬越盾的漲幅適用至2024年6月30日。

從2024年7月1日起,漲幅為54萬越盾,從180萬提高到234萬越盾。這也是歷次基本工資調整中漲幅最高的一次。

隨後,最近一次加薪自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繼續上調8%,從234萬提高到253萬越盾。

這一調整幅度確保與消費價格指數、經濟增長速度和國家財政能力相適應,以改善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武裝力量和勞動者的生活。

目前,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武裝力量和勞動者的基本工資按基本工資乘以係數計算。當基本工資上漲時,這些群體的基本工資也隨之調整。

越南公務員加薪與補貼全景:薪酬改革提案出臺前夕

提高幹部、公務員的公務補貼

除了加薪,公共部門的補貼制度也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根據內務部通知自7月1日起實施的地區補貼。地區補貼=地區補貼係數×基本工資。

如此,超過45%的鄉、坊享受地區補貼,超過4.7%的鄉、坊享受特別補貼。

與此同時,根據政府10月2日頒佈的第381號議定,對不領取根據省級人民議會決議發放的工資和增加收入的鄉級幹部、公務員規定55%的公務補貼,自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該補貼水平按現行工資總額、領導職務補貼及超框架工齡補貼(如有)的55%計算。

正在根據省、市人民議會決議領取工資和增加收入的鄉、坊、特區幹部和公務員,繼續享受25%的公務補貼,按同一基數計算。若其工資、增加收入低於55%的公務補貼水平,則享受差額部分以達到55%。

該議定還規定,屬於享受55%水平或獲得差額補償的人員,若在7月1日至議定生效期間已領取較低補貼,將獲得補發差額。

公務補貼與每月工資同期發放,不用於計算繳納和享受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

中央關於薪酬政策改革的第27/2018號決議提出目標:按工作崗位、職稱和領導職務制定工資表,取代基於基本工資和係數的計算方式。

最初的路線圖預計自2021年7月起實施,但因新冠疫情和諸多障礙而推遲。

國會隨後決定自2024年7月起實施薪酬政策總體改革。

然而,以新工資表取代基本工資、係數體系,並重新安排各項補貼制度,至今尚未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