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將用外語教授部分科目
第222/2025號法令自9月25日起生效,規定從小學到高中的公立學校將用外語教授部分科目,優先考慮數學、自然科學和信息技術。政府鼓勵學校在這些科目的教學中應用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和數字化轉型。學費按照準確計算、收支平衡的原則,並徵得學習者同意,依據省級人民議會的規定。
類似地,在大學層面,外語教學可以應用於部分或全部課程。教材和資料由校長批准。學校將基於自主權、學生的支付能力以及當局的法律、法規和法令,主動確定收費標準。
去年8月,政治局要求各級提高學生的外語能力,逐步將英語作為學校的第二語言。教育部設定了到2035年的目標,所有中小學生將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習,達到1、2、3級水平。在大學層面為4、5、6級水平。
根據第222號法令,小學和初中外語教師必須達到至少4級(英語B2水平),依據越南使用的6級外語能力框架或同等水平。高中、職業教育和大學教師要求更高,至少達到5/6級(C1水平)。

便利電子駕駛艙培訓
自9月1日起生效,建設部第14/2025號通知詳細規定了摩托車和汽車駕駛培訓以及道路交通法律知識證書的頒發。
其中之一是關於使用電子駕駛艙的新規定。此前,學員只能在完成場地駕駛部分後才能學習駕駛艙。然而,根據新規定,學員在完成理論部分(包括熱車和冷車操作)後即可學習電子駕駛艙。這有助於培訓中心主動安排駕駛艙使用進度,減輕設備投資壓力,特別是在學員數量大的中心。
第14號通知還調整了關於在高速公路上進行實際駕駛培訓的規定。此前,學員必須在實際高速公路上進行實踐,但這在沒有高速公路的地區遇到許多困難。新通知允許通過電子駕駛艙模擬或在實際高速公路上(如果當地有條件)進行此內容的學習。然而,培訓中心仍必須確保足夠的道路駕駛時間和公里數,同時所有學習時間和行程必須通過部委系統進行監控。

初創企業受益於新創新創業政策
政府頒佈了第210/2025號法令,關於對中小創新企業進行投資。新文件旨在解決存在7年的障礙,同時為融資活動和創業投資基金的管理提供更寬鬆的法律框架。
法令規定,創業投資基金可以有2至最多30名出資成員,而不是之前的嚴格限制。這為不僅是組織和企業,還有個人、專家和科學家參與提供了機會,從而為創業生態系統吸引多樣化資源。
基金可以接受貨幣、資產、技術、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資產的出資。新規定被評價為更貼近實際,因為許多創始人持有核心技術或有價值的知識產權,但難以獲得現金資金。
法令還允許基金將未使用的資金存入儲蓄以確保流動性,同時要求基金分開核算資產、出資、利潤和費用,以確保透明度,保護投資者權益並提高信譽。
規定國防工程轉為經濟社會發展用途
第213/2025號法令自9月15日起生效,規定了保護國防工程和軍事區域的措施,其中包括詳細說明轉為經濟社會發展用途的程序。
對於軍事區域,如果土地面積在國防用地規劃中已移交地方並經總理批准,國防部將決定。如果國防部不同意,省級人民委員會有責任報告總理審議決定。
對於國防工程,國防部決定國防工程用途的轉換。如果不同意,國防部以書面形式報告總理審議決定。在轉換用途前,國防部長決定或將權限下放,將國防工程和軍事區域從資產清單中移除。

對支持性工業的投資優惠
第205/2025號法令自9月1日起生效,補充了旨在促進支持性工業領域技術應用、轉讓和人力資源培訓的政策。
據此,參與優先目錄中支持性工業產品生產技術研究、轉讓和創新的組織和個人將享受國家技術創新基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國家高技術發展計劃及相關計劃的優惠。
此外,企業與科技組織之間的技術研究和轉讓合作項目,在機械設備、樣品產品、軟件、培訓、諮詢、發明和知識產權方面,最高可獲得50%的資金支持。旨在提高技術領域專家和諮詢單位質量的活動,最高可獲得70%的資金支持。
關於人力資源培訓,法令補充了規定,支持支持性工業生產領域優秀學生、教師、研究人員、技術員和技術工人的國內外培訓費用。支持來源包括支持性工業發展計劃和其他人力資源培訓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