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法雲-橋澤高速公路和河內-海防高速公路開始實施規定,禁止普通卡車、專用車、牽引車(除某些特殊類型外)在中間分隔帶車道(第1車道)行駛。
因此,第1車道僅適用於普通車輛,法雲-橋澤高速公路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根據車道為60-80公里/小時。河內-海防高速公路規定第1和第2車道的最高速度為120公里/小時;第3車道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
在25天的車道劃分試點後,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的代表表示,該單位將從9月15日起實施第二階段,除卡車外,還將禁止客車進入第1車道。從9月9日0時起,交通警察將對駛入錯誤車道的司機進行處罰。

根據過去25天的統計,在河內-海防高速公路上,交通警察記錄了14/314,910(0.004%)的車輛未正確執行新交通組織規定。高速公路第二交通警察隊已向車主發送短信進行宣傳和提醒。
在法雲-橋澤高速公路上,通過交通違法監控系統,交通警察發現並向1,077/109,957(0.97%)的卡車和牽引車司機進行了宣傳,告知他們駛入第1車道。
交通警察局表示,已分發宣傳單,與每位司機簽署承諾書,致電車主,並獲得了對新車道劃分方式的支持。許多轎車司機分享說,車道劃分後,第1車道的視野更開闊,通行速度得到保障,提高了路線的通行能力。
除上述兩條高速公路外,交通警察局已提議從9月20日起禁止卡車在升龍大道上進入第1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