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律師Hà Hải(胡志明市律師協會副主席)表示,紅燈故障也是交通信號燈技術故障的一種形式。在紅燈僵持30分鐘或更長時間的情況下,也可以理解為燈已損壞。
儘管信號燈故障,但如果魯莽闖紅燈並造成後果,仍將依法處理。
關於意識問題,當有市民臨時疏導交通或一些車輛因等待時間過長而觀察到道路空曠時通過。當前方車隊通過後,後方車隊仍遵守信號燈停車。
律師Hà Hải指出,即使信號燈故障,但如果魯莽闖紅燈、未觀察並造成後果,仍將依法處理。
接下來,應考慮管理單位的責任,調整信號燈系統。紅燈”僵持”30分鐘的原因是什麼,管理單位是否已盡到責任,還是人為調整環節出錯(除天氣、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情況外)?
因此,在Nơ Trang Long路上紅燈”懸掛”30分鐘的事件中,如果市民得到疏導支持,有觀察,被迫右轉或隨後遵循交警指令,可視為信號燈故障,不會被處罰。
此前,交警總局已就類似問題提供指導。據此,在信號燈柱出現故障的交叉口,交警不會處罰。
在開具處罰決定書時,負責信號燈的部門將與檢查點人員合作提取攝像頭錄像,讓違規者直接查看當時的信號燈狀態。
對於非現場處罰,市民也可以在決定書開具前查看錄像,確保處理公平。

主動記錄紅燈故障證據
根據2012年《行政處罰法》第59條,在考慮作出處罰決定時,職能部門必須核實相關情節,包括確定是否存在違規、過錯、加重或減輕情節、損害以及其他有意義的情節。
行人應主動記錄證據,如拍照或錄像,當發現信號燈損壞或信號不清晰時。
如果被非現場處罰,市民可以提交申訴或在違規記錄中附上意見和圖像、視頻,以便按規定處理。
據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處(PC08)稱,在信號燈故障期間,交警將疏導交通、支持市民,不會開具處罰決定書,而是集中配合相關單位處理故障。
市民可以致電負責單位的電話號碼(通常貼在信號燈控制箱上)或通知附近警力以獲得支持。
在信號燈損壞但無人記錄圖像或視頻的情況下。為確定行人是否有過錯,有權機關可以請求交通信號燈鑑定以核實技術故障。
明確原因,不機械處理
據胡志明市建設局(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常設機構)稱,當各機關、單位就信號燈故障相關情況作出處罰決定時,始終有緊密交流和配合。
職能部門將澄清原因和處罰條件,確保合情合理,保護市民權益。
當收到交通違規舉報時,職能部門將分類和核實,評估這是否是真正的違規情況,還是僅提醒責任,不機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