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為專職工會幹部離職支付超過4000億越南盾

在越南總工會於9月19日組織的新聞發佈會上,越南總工會勞動關係委員會副主任胡氏金銀表示,初步有425名專職工會幹部在2019年1月15日前根據勞動合同工作,屬於享受第07/2025/NQ-CP號決議規定的制度。

對專職工會幹部的政策和制度的支付最遲在11月1日進行。預計為因機構調整而離職的合同制專職工會幹部支付的金額超過4000億越南盾。

“各單位將在10月份發佈提前退休或離職的決定”,金銀女士說。

根據第07號決議,根據勞動合同工作的專職工會幹部(從工會財政領取工資和津貼)是因機構調整而離職的五組人員之一,享受政策。具體如下:

– 距離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人員將獲得一次性退休補貼,等於當前月工資乘以提前退休的月數。

– 距離退休年齡2-5年的人員將獲得一次性退休補貼,等於當前月工資乘以提前退休的月數。同時,該組人員每提前退休一年,獲得4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或為前15年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的每一年獲得3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

從第16年起,每強制繳納社會保險一年,獲得0.5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

– 距離退休年齡5-10年的人員將獲得一次性退休補貼,等於當前月工資乘以60個月。同時,該組人員每提前退休一年,獲得3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併為前15年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的每一年獲得3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

從第16年起,每強制繳納社會保險一年,獲得0.5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

– 不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則享受一次性離職政策,等於當前月工資乘以享受離職補貼的月數。同時,每強制繳納社會保險一年,獲得1.5個月當前工資的補貼;保留社會保險繳納時間或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以及享受失業保險。

– 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將享受與已退休的幹部、公務員、職工和武裝力量相同的政策和制度。為在7月1日前在省、縣級由黨和國家交辦任務的協會中非編制人員提供的補貼資金來自工會財政。

總工會提醒,上述各組中符合強制社會保險條件以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享受退休制度,且不因提前退休而減少養老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