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培訓部提出關於大學重組的新建議

教育與培訓部正在就國會關於實施教育和培訓突破發展的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草案徵求意見。

該決議旨在將政治局關於教育和培訓突破發展的第71號決議制度化。決議草案預計將在即將召開的第十屆會議上提交國會。

教育與培訓部預計直接管理哪些大學和學院?

草案中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教育機構系統、人力資源和治理的具體規定。其中包括對公立教育機構系統的重組和結構調整。

草案明確指出,將繼續重組和調整公立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機構(除公安部、國防部、外交部直屬的教育機構外)。

將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中心合併為跨區、跨鄉的職業高中。

按照減少管理層級、將專業管理責任與人事和財務掛鉤、消除中間層級、確保治理系統精簡、統一、高效的方向實施。

根據草案,教育與培訓部將直接管理重點大學或已規劃為國家重點技術和工程高等教育機構的大學,負責領導優秀和人才培訓中心網絡,以及承擔區域中心、國家高質量職業培訓和實習功能的高等學院。

衛生部、文化體育和旅遊部管理培養特殊深度專業的高等教育機構。

將其餘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確保教育機構享有充分、全面的自主權,不受財務自主程度的影響。

研究將研究機構與高等教育機構合併(除特殊公立科技組織外)。

目前,許多部委正在管理大學,如工商部管理9所直屬大學,如河內工業大學、電力大學、胡志明市工商大學、胡志明市工業大學等。

農業和環境部管理6所大學和學院,如水利大學、林業大學、河內資源與環境大學、胡志明市資源與環境大學、越南農業學院等。

建設部有8所大學和學院,如河內建築大學、胡志明市建築大學、越南海事大學、胡志明市交通運輸大學等。越南總工會有所工會大學。

教育與培訓部提出關於大學重組的新建議

此前,在執行第71號決議和中央指導委員會關於總結第18號決議的政府行動計劃第281號決議中,明確提出了重組和調整高等教育機構系統、合併和解散不達標高等教育機構的方向。

同時,研究將研究機構與高等教育機構合併;規定高等教育機構的組織結構,以消除中間層級,確保治理精簡、統一、高效。

研究將部分大學移交地方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滿足地方人力資源培訓需求。

在2025年高等教育會議上,教育與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表示,高等教育即將進入重組、合併和精簡階段。因此,機構可能會被指定合併,而不是由單位自行選擇。

除公安和軍事部門由兩個主管部委決定以及私立學校群體外,全國約有140所公立大學將納入合併和精簡範圍。

可能中央學校與地方學校合併,或多箇中央學校合併,多個地方學校合併等。

教育與培訓部的觀點是克服學校間零散、小型化、發展不足的狀況,特別是領域相近的學校。部指導委員會已制定方案,報告總理,等待指導意見後實施。精神是通過重組使學校更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