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6日,安江省監察長阮黃通簽署了關於安江省新協鄉盛東中小學2023-2025年期間公共財務和資產管理法律執行情況的監察結論。
安江省監察長建議將具有犯罪跡象的違規檔案移交調查機關,涉及校長嚴銀先生、學校會計楊氏花女士(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間)和學校會計阮輝強先生(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間)。
這三人被確定利用職務和權力謀取個人利益,有貪汙財產罪的跡象。
具體監察顯示,嚴先生作為校長,直接指示會計偽造會計文件;虛增維修和採購的數量和價值,以支付近11億越南盾的空款項。截至目前,他已繳納恢復2025年預算近2.93億越南盾。
剩餘超過7.97億越南盾,嚴先生侵佔超過3.935億越南盾;分給強先生超過3.7億越南盾,花女士侵佔超過3360萬越南盾。
監察還發現,嚴先生雖不直接教學,但指示虛報教師優待津貼,總額超過4840萬越南盾;侵佔2023-2024學年學習費用支持資金超過3100萬越南盾和2024-2025學年學費超過3480萬越南盾。
對於強先生和花女士,監察顯示這兩人參與偽造會計文件,虛增維修和採購的數量和價值等。
安江省監察長還建議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新協鄉人民委員會主席組織對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間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檢討總結經驗會議。
特別是,對嚴先生、花女士和強先生進行紀律處分形式的檢討,因他們與監察發現的缺陷和違規有關。
安江省監察確定,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盛東中小學校長嚴銀先生,作為單位負責人,對財務管理中發生的多項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總金額超過13億越南盾。
其中,嚴銀先生因侵佔超過5.07億越南盾而需承擔責任。
監察建議相關人員繳納預算超過6.734億越南盾(已繳納超過3.936億越南盾);收回單位資金超過1.142億越南盾;繳納恢復2025年預算近4.22億越南盾;處理其他款項近946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