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調解中心在法庭進行了上述事件的調解,但未能組織成功,其中原因是當事人缺席。
2025年6月初,位於海軍第三區軍人家庭區(峴港五行山郡鹹水機場)的39戶居民的授權代表向峴港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文件,要求撤銷與土地分配相關的行政決定和確定地價。
峴港市人民法院隨後將2份文件轉交給第一區域人民法院,37份文件轉交給第二區域人民法院,以便按管轄權處理。起訴申請已轉交給兩個法院的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居民代表還建議將2份文件轉交給第二區域人民法院,以便在行政訴訟中按管轄權處理。同時,建議該法院根據規定審查並受理上述39份起訴申請,以確保居民及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居民還表示,他們已向市領導提交申請,希望相關部門能指導處理並儘快解決此事。在處理申訴期間,不向居民收取滯納稅款。
為什麼居民可能必須繳納六倍的費用?
2012年,國防部允許海軍司令部與峴港市合作,將總面積43,894平方米的兩塊土地的使用目的轉換,其中包括位於鹹水機場區域、面積超過27,000平方米的土地,用於軍人家庭住房。
峴港市也批准了規劃,總面積41,261平方米,其中連排地塊約27,000平方米。
該市建議轉換國防用地用途以發展社會經濟。建議部委允許轉換鹹水機場的兩塊土地,以便地方按規劃實施,即面積超過27,000平方米的土地(第2區)和麵積超過14,100平方米的土地(第1區)。
第1區土地被收回,交由土地發展基金中心管理。
第2區,批准了2014-2015年預算來源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交付土地並收取土地使用費。2017年底,基礎設施完成。
居民表示,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海軍第三區司令部提交了143戶被分配土地的家庭文件。第一批有71份文件,於2018年10月3日接收;第二批包括72份文件,於2018年10月4日接收。
在2018年10月24日和31日,相關機構配合向區資源與環境局提交了143份土地分配申請文件;文件手續按要求確保完整。
同年,市主席的通知結論要求五行山區加快對143戶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紅皮書的進度;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據居民稱,市主席的結論和法律規定,區必須在2018年12月15日前發佈土地分配決定。但一年多後(2020年1月),區才發佈土地分配決定。
此時,土地價格從適用第46號決定(市人委會2016年12月20日)改為第06號決定(市人委會2019年1月31日),自2019年2月11日起生效。
居民代表N.Q.Q.先生認為,區沒有適用第06號決定的第5條——過渡條款來計算地價。
例如,Q先生的家庭,2020年1月15日,區發佈分配104平方米土地的決定;稅務通知繳納土地使用費超過55億越南盾。如果包括滯納罰款,他可能需要支付近80億越南盾。而根據第46號決定的最高價格超過850萬越南盾/平方米,地價不到9億越南盾。
Q先生認為,由於在發佈土地分配決定過程中延遲,但沒有適用過渡條款(2019年第06號決定的第5條),導致他家庭和其他戶必須繳納的費用高出六倍多。
與此同時,五行山區(現為坊)認為,適用2019年第06號決定的地價是符合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