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在買賣房地產和車輛時取消公證和單身確認

公安部正在起草決議草案,取消在土地和交通工具交易中已數字化和數據清理情況下的公證程序和婚姻狀況確定。

決議草案規定,在買賣、轉讓、贈與、抵押、繼承土地使用權以及買賣、轉讓、贈與、登記交通工具所有權過戶的交易中,公民將不再需要公證合同、不需要確認婚姻狀況或提交個人文件副本。

該規定適用於國內公民、組織、企業以及在越南有民事交易需求的海外越南人。

根據決議草案,從國家數據庫(人口、戶籍、土地、交通工具)收集和驗證的電子數據具有替代紙質文件的法律效力。

公民無需再次提交已在數字數據系統中的文件。辦理手續的官員有責任在系統上查詢。

通過數字簽名或二級身份驗證賬戶簽署的電子交易合同,具有與公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公民仍有權自願要求公證或認證,如果他們願意。

關於一般交易流程,決議草案規定公民登錄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VNeID來申報合同信息。

系統自動核對:身份(國家人口數據庫)、婚姻狀況(電子戶籍數據庫)、土地使用權(土地數據庫)、交通工具所有權(交通工具登記數據庫)。合同在電子平臺上創建、簽署和存儲。處理結果根據公民的選擇在線或直接返回。

如果數據尚未同步,機構可以要求一次性補充文件,同時指導更新數據,以便後續交易應用簡化流程。

對於土地使用權及附著財產的轉讓、買賣、贈與交易,公安部提議以下五個完全在線的步驟:

– 買方和賣方登錄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申報合同信息並要求登記土地變更。

– 通過VNeID二級身份驗證,系統自動核對和檢查三類信息:交易人身份(來自國家人口數據庫);婚姻狀況(來自電子戶籍數據庫);合法土地使用權(來自土地數據庫)。

– 系統提供電子合同模板,可以數字簽名或打印出來供公民在接待部門直接簽署。

– 土地登記機構接收文件。

– 完成過戶登記後,結果根據公民的選擇在線或直接返回。

對於交通工具的買賣、轉讓、贈與交易,公安部提議以下步驟:

– 交易各方登錄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申報交通工具買賣、轉讓、贈與合同信息。

– 通過VNeID二級電子身份驗證,系統自動核對和檢查:交易人身份(來自國家人口數據庫);交通工具登記信息和所有者(來自機動車輛、專用摩托車登記管理數據庫);如果需要確定共同財產,婚姻狀況(來自電子戶籍數據庫)。

– 在國家公共服務門戶上籤署的交通工具買賣、轉讓、贈與合同,在所有者辦理車輛登記證書、車牌手續時附上。

– 交通工具登記機構不要求公證合同、確認婚姻狀況,如果已有電子數據。

如果數據不完整或未驗證,如何處理?

公安部還提議了數據不完整或未驗證情況下的處理方向。

具體來說,如果系統數據尚未更新婚姻狀況或財產所有權,接收機構可以要求公民補充相關文件。

辦理手續的官員也可以指導公民按照規定更新戶籍數據、身份驗證或VNeID二級驗證,以便在後續交易中使用簡化流程。

據公安部稱,合同和交易文件、處理日誌均以電子形式存儲在有權國家機關的系統中,服務於檢查、監察、解決爭議或處理違規工作。

電子簽署的交易合同具有與公證、認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透明化手續,防止小額腐敗,逐步完全取消手工文件

在決議草案說明中,公安部表示,該決議的制定是為了滿足行政程序改革和國家數字化轉型的要求。

然而,實踐表明,在許多重要民事交易(土地、交通工具)中,公民仍需提交傳統文件,尚未充分利用已有的電子數據。

此外,公民在買賣、轉讓土地、交通工具時,必須執行許多繁瑣手續,如公證合同、申請婚姻狀況確認書、提交個人文件副本。

這些手續導致成本增加、時間延長、產生麻煩(存在被刁難、勒索、文件重疊的風險)。

與此同時,相關信息已存在於國家人口、戶籍、土地、交通工具數據庫中,但尚未被充分利用。

公安部認為,頒佈該決議是制度上的突破,為在民事交易中使用電子數據創造法律框架,大幅減少公民、企業的手續、成本和時間,提高對政府的滿意度和信任。

同時,有助於透明化,防止小額腐敗,因為數據經過驗證、電子存儲,限制直接接觸。為逐步完全取消國家管理中的手工文件奠定基礎,符合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