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第六公路交通警察隊(河內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表示,已對居住在義都坊的46歲女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涉及“在車頂上載人”的行為。

此前10月16日下午,在黃明草路上駕駛汽車時,該女子疏忽讓天窗打開,導致女兒在車輛行駛時爬上車頂。她表示發現後立即要求孩子坐下並關閉天窗。
記錄事件的視頻於10月17日在社交媒體上發佈。隨後,河內市公安局指示第六公路交通警察隊核實情況,邀請相關人員前來工作並按規定處理。
職能部門警告,在車輛行駛時讓人坐在或站在車頂上是危險行為,對交通參與者潛藏許多風險。根據第168號法令,“在車頂上載人”的行為將被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