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和省公安內部政治安全處剛剛發佈通知,回應了那些提交請願書、反映在收回土地以交給環球貿易建設有限公司實施松羅旅遊娛樂區項目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公民。該項目位於慶和省芽莊市福同鄉,現屬南芽莊坊。
據此,2025年9月17日,慶和省公安內部政治安全處收到了來自芽莊坊和南芽莊坊的兩名公民關於上述項目的請願書和反映。
兩名公民的請願書提供了關於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前身)依據政府總理2001年3月9日第252/QĐ-TTg號決定,收回慶和省芽莊市福同鄉近200戶居民的土地,以交給環球貿易建設有限公司實施松羅旅遊娛樂區項目的信息。
據公安部門稱,上述公民認為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收回土地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建議慶和省公安職能部門審查並解決此案。
依據公安部長關於接收、分類、處理公安內部申訴、請願書和反映的規定;同時,慶和省公安調查警察局辦公室也發文指出,兩名公民的請願書與已轉交至調查腐敗、經濟、走私、環境犯罪警察處的請願書重複,因此慶和省公安內部政治安全處也將這兩份請願書轉交至省公安調查腐敗、經濟、走私、環境犯罪警察處,以便依法審查和解決。
政府監察正在收集芽莊環球項目的檔案和文件
關於松羅旅遊娛樂區項目,2001年3月9日,政府總理發佈了第252/QĐ-TTg號決定,允許環球貿易建設有限公司租用土地投資建設松羅旅遊娛樂區(位於慶和省芽莊市福同鄉)。
根據上述決定,收回的土地總面積超過180.2公頃,但政府總理決定僅允許環球貿易建設有限公司租用超過170.84公頃來實施項目;剩餘面積(超過9.36公頃)交給省人民委員會管理,用於按規劃建設道路。
整個收回土地區域(超過180.2公頃)的位置和邊界根據7張地籍圖摘錄(圖號從24到30/2001/BĐ.ĐC,比例1/2000)在政府總理第252/QĐ-TTg號決定中具體確定。
然而,許多居民的土地位於地籍圖第22和23/2001/BĐ.ĐC號,即超出總理決定中的7張地籍圖範圍,仍被收回或強制收回用於上述項目。
據政府監察,從2001年9月到2010年8月,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發布了13項批准補償、收回土地的決定,總計超過180公頃居民和組織的土地,以實施松羅旅遊娛樂區項目。
至今,在201戶被收回土地的居民中,仍有超過40戶繼續申訴和舉報關於該土地收回事件。
根據2025年9月17日政府辦公廳的通知,常務副總理阮和平已結論“交給政府監察緊急進行松羅旅遊娛樂區項目的監察”。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剛剛報告,根據阮和平副總理的指導結論,“目前政府監察正在收集相關項目的檔案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