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莊海邊荒地‘黃金地段’以超過7324億越南盾中標

根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剛剛承認的土地使用權拍賣結果決定,位於上述芽莊海邊的“黃金地段”用於投資建設高端商業、旅遊服務綜合體的項目,中標者是一位位於河內生態城市Vinhomes Riverside 2的個人。

該芽莊海邊的整個“黃金地段”面積為3,642.2平方米,正面寬臨陳富路,另一面緊鄰阮氏明開街口,根據使用目的為商業、服務用地(不含住宅用地),租賃期限為50年。

單獨的土地使用權中標價格為719,147,135,000越南盾,相當於每平方米近1.975億越南盾。該土地使用權中標價格不包括按規定應繳納的各項費用和手續費,也不包括地上資產的價值。

與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批准(2025年12月)用於組織上述“黃金地段”使用權拍賣的起拍價(691,487,135,000越南盾)相比,該地塊的中標租賃者高出276.6億越南盾。

由於該地塊現狀包含18層樓(根據原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賓館設計)的鋼筋混凝土鑽孔樁基礎部分、圍牆、保安室和舊海關機構的賓館。因此,根據規定,除了土地租金外,中標者還必須以13,339,158,800越南盾的價格購買該地塊上現有的全部資產,因此芽莊海邊“黃金地段”的總租賃價值超過7324.86億越南盾。

慶和省稅務局剛剛通知上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中標者必須全額繳納(719,147,135,000越南盾)“黃金地段”50年的租金。其中,50%的土地租金必須在通知之日起30天內繳納。

違反規定將取消芽莊“黃金地段”中標結果的情況

根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的決定,位於芽莊坊陳富路48-48A“黃金地段”的使用權中標者,如果不繳納或未按省職能機構通知足額繳納土地使用權中標款和地上資產購買款,將被取消承認中標結果的決定,且不得收回押金。

同時,該地塊的中標者必須按照承諾成立經濟組織,確保政府規定的各項條件,以便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決定租賃土地,在該地塊上實施投資建設高端商業、旅遊服務綜合體的項目。

項目執行進度為自土地租賃決定之日起4年內。如果投資者違反項目執行進度且未獲有權機構批准調整,將考慮收回土地、終止投資項目活動,或根據投資、土地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此外,如果土地使用權中標者制定芽莊陳富路48-48A地塊的總平面規劃,獲有權機構批准,且該地塊的用地係數高於13倍(總建築面積高於47,348.6平方米),則必須按規定重新計算並補繳土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