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杜文友先生(居住在海防市天香坊)表示,他已邀請“神燈”黃廷白及其團隊前來勘察,並準備技術方案,以搬遷在鄰居土地上錯誤建造的房屋。
邀請“神燈”勘察房屋現狀的原因是,杜先生與土地所有者協商購買該土地,但未成功。
杜文友先生再次承認在錯誤的地塊上建房,並撤回了上訴。同時,杜先生希望阮女士能將他“錯誤”建房的土地賣給他。
在會議中,地方政府也動員阮女士考慮以現行地價將上述地塊賣給杜先生家庭。如果雙方無法就土地買賣達成協議,建議雙方遵守判決及相關規定。
最初,阮女士家庭同意並願意將那塊土地賣給杜先生一方,以減少杜先生家庭搬遷錯誤建造房屋的損失。
阮女士一方建議以9億越南盾的價格出售面積為60平方米、巷道約2.5米的地塊。
而杜先生一方出價8億越南盾購買該土地,預付2億越南盾,剩餘部分將在大約一個月後支付。
雙方繼續協商條件,但未能達成一致,因此土地買賣未成功。
因此,天香坊人民委員會建議阮女士家庭為杜先生搬遷錯誤建造的房屋創造條件。在搬遷房屋時,杜先生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完善並執行程序,確保建築安全和環境秩序。

阮女士表示,儘管買賣協議未成功,她的家庭仍為杜先生一方提供30-40天的時間,租用“神燈”將錯誤建造的房屋搬遷到杜先生家庭土地的準確位置。
到10月28日下午,杜先生已邀請“神燈”黃廷白及其團隊前來勘察,並準備技術方案,以搬遷在鄰居土地上錯誤建造的房屋。
據杜先生估計,租用“神燈”將錯誤建造的房屋搬遷到其家庭土地準確位置的總費用約為2億至2.5億越南盾。杜先生已預付“神燈”5000萬越南盾,預計房屋搬遷將在未來幾天內進行。
據“神燈”黃廷白稱,房屋搬遷預計將持續約40天,他的公司技術團隊將詳細計算,以確保最安全地移動房屋。
如《青年在線》報道,阮女士夫婦的土地已由原水原縣人民委員會頒發土地使用證,面積為60平方米,位於海防市天香坊建白鄉第7居民組,地塊4856。
在收到土地使用證之前,阮女士夫婦發現杜先生家庭已在他們的土地上打地基並建房,因此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然而,工程仍在繼續施工。
阮女士夫婦向原建白鄉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鄉政府邀請雙方進行工作。在此,杜文友先生確認在阮女士夫婦土地上建房是由於位置錯誤。同時表示,他的家庭購買了距離阮女士夫婦土地4個地塊的一塊土地。
杜先生建議雙方交換土地位置。然而,阮女士夫婦不同意,雙方未能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在調解失敗後,杜先生仍繼續施工,因此阮女士夫婦再次向建白鄉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鄉政府已就杜先生家庭仍讓工人施工的情況製作記錄。至今,房屋已完工,杜先生家庭已入住。
8月11日,海防市第一區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初審,宣佈接受原告的起訴要求。
初審判決強制杜文友夫婦必須移動所有物品,自行拆除地塊4856上的所有建築,以將上述土地歸還給陳氏金鸞女士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