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政府將向國會提交《技術轉讓法》若干條款修正補充法案。

三週前在國會常務委員會上發表講話時,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孟雄表示,該法案旨在完善法律框架,促進技術轉讓活動高效、同步並跟上世界趨勢。

據部長介紹,多年來越南仍主要進行加工、組裝,未注重掌握技術。“現在是時候依靠科學、技術和創新來發展了”,他強調,技術轉讓必須面向產生突破性價值並具有商業化能力的技術。該法案還簡化行政手續,更新新技術、戰略技術目錄,並擴大對技術轉讓活動的優惠。

草案規定了技術轉讓的三個級別,包括應用、掌握和研發。每個級別將由國家逐步增加相應的支持和優惠政策,以鼓勵企業走向自主掌握和創新技術。

此外,該法案補充了關於技術轉讓中介組織的規定——這種模式在越南尚缺,但在許多發達國家很普遍。這些組織將幫助小企業、困難地區接觸、接收和掌握新技術。

今天國會就《技術轉讓法》修正案提出意見

該法案還擴大了內生技術轉讓,鼓勵國內研究成果商業化。企業和科學家可以用技術出資,國家允許購買、推廣已掌握的技術以支持生產。

加強跨境技術轉讓管控的政策也進行了修改補充,以確保技術安全,同時促進越南技術出口。國家將發展透明、專業的科技市場,以交易平臺和技術發佈中心為核心連接供需。

在10月30日,政府還向國會提交了《數字轉型法》法案。該法案確定數字環境管理為默認,紙質管理僅為例外,以確保所有公民都能平等訪問在線公共服務。

草案規定,國家有責任確保所有公民,不分年齡、性別、教育水平、地理或經濟條件,在訪問和使用在線公共服務方面擁有平等機會。

在線公共服務系統必須遵守國際標準,包括友好界面、多語言支持、手語和殘疾人支持形式。平臺必須兼容多種設備,同時在偏遠和特別困難地區提供訪問支持工具。

該法案還指出,在線公共服務需要根據公民生活事件和企業生命週期設計,面向適合每個個人和組織的個性化。國家機關必須協調聯動,以事件鍊形式提供在線公共服務,而非按行政權限碎片化。公民和企業只需提供一次信息;處理流程貫穿、無縫、無行政邊界,最大限度減少時間和成本。

科學技術部常務副部長武海君表示,該法案確定數字轉型是“首要突破”,優先發展基礎設施、數據、人力資源和國際合作。草案還將以下原則法律化:以人民為中心、從一開始就數字化和基於數據管理,以確保“不讓任何人掉隊”。

根據議程,國會還聽取了關於四個法案的呈文:《國防安全工業和工業動員法》若干條款修正補充;網絡安全;國家秘密保護(修正);與安全、秩序相關的10部法律若干條款修正補充。之後,外交部長提交了《國際條約法》若干條款修正補充草案的呈文。下午,代表們將分組討論上午提交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