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2025年退還874百萬越南盾給誤轉款項者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剛剛發佈通知,向29名誤轉款項到辦公室賬戶的個人退還超過32百萬越南盾。

這是2025年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第六次發佈通知,退還誤轉款項。

據此,2025年有數百人誤轉款項到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賬戶,總金額為874百萬越南盾。

土地登記辦公室是隸屬於農業與環境廳的公共事業單位,負責土地領域的收費和稅費徵收。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的賬戶開設在西貢工商銀行。

近年來,通過賬戶徵收費用和稅費時,發生了誤轉款項到賬戶的情況。

自2022年起,根據農業與環境廳關於處理個人誤轉款項到各單位賬戶的指示,要求建立證明不違反收費規定的憑證系統,並防止可能的欺詐行為。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與此無關,未要求徵收此款項,並已將款項退還到轉款賬戶…”,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表示。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防止誤轉款項的欺詐可能性

據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稱,近年來該單位每年都收到誤轉款項,並執行通知退還程序。

據土地登記辦公室稱,誤轉通常不是來自房主,而是來自受房主委託辦理房地產手續並代繳費用和稅費的人(提供服務的)。

“這種誤轉款項可能導致欺詐可能性,即轉款人到銀行將款項轉入土地登記辦公室賬戶,獲取銀行轉款確認章,然後告訴房主款項已轉,土地登記辦公室已收款,並向房主索要款項…”,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代表說。

因此,為避免上述欺詐可能性,根據農業與環境廳的指示,土地登記辦公室執行流程以證明未收取誤轉款項。

據此,該單位將發佈通知不收取款項並退還上述金額。

要取回款項,如果誤轉者是房主,則將解決退還。

如果誤轉者是受房主委託辦理手續的人,則需要有公證確認,證明房主知道土地登記辦公室未收取該款項,而是受委託人誤轉,且房主要求將款項退還給受委託人。

“近年來,我們每年執行多次通知不收取誤轉款項並將執行退還。今年誤轉款項較少,而前幾年有誤轉者高達60百萬、65百萬,甚至400百萬越南盾…”,土地登記辦公室通報。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2025年退還874百萬越南盾給誤轉款項者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2025年退還874百萬越南盾給誤轉款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