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西寧省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判處陳氏乙(47歲,居住在西寧省周城縣)14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
根據起訴書,自2014年起,乙經常組織多個互助會,讓會員每月繳納會費以獲取佣金。
一段時間後,乙發現許多參與互助會的人通常只繳納會費而很少參與開標。
從2022年起,乙自行創建虛擬會員參與互助會,然後領取會費,以侵佔參與互助會者的資金。
到2023年11月,乙擔任41個互助會的頭目,讓會員每週繳納30萬越南盾至每月500萬越南盾。
經過長時間以自己設定的虛擬會員名義提取會費後,乙此時宣佈互助會破裂。
總計,參與乙的41個互助會的113人被侵佔近65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