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6日通報,已對33歲男子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訴決定,並對其發出逮捕令,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章居住於廣治省同順坊裴院街,原籍金富鄉。

據初步調查,章於2026年9月初在社交媒體上購買8份偽造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用於實施詐騙。9月17日,他在東海坊一家咖啡館向一名女買家出示偽造證書,聲稱出售一塊180平方米的土地,雙方以2.5億越南盾成交。買家轉賬後,章交付偽造證書並簽訂定金合同,約定10月17日辦理公證過戶。

9月29日,章再次使用另一份偽造證書,向同一買家出售一塊130平方米的土地,價格為4億越南盾,買家預付3.5億越南盾。章同樣交付偽造證書並簽訂定金合同,約定後續辦理過戶手續。

在擴大調查中,章供認以類似手法詐騙另外3人,累計侵佔約56億越南盾。公安機關認定,章的行為涉嫌構成“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兩項罪名。東海坊公安已將案卷材料移交廣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以便按權限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