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多人回覆文件加蓋‘機密’印章,民眾投訴時省政府保持沉默

青年在線已聯繫慶和省相關職能機構的許多領導,以核實民眾反映的為何對發送給多人的文件加蓋“機密”印章,導致民眾擔心被“設下機密陷阱”並已投訴多月,但省政府尚未回覆。

發送多份“機密”文件以回覆民眾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主任黎阮原武表示,由於他剛接手任務,將重新檢查省政府以前的文件中是否如民眾反映的那樣加蓋“機密”印章,然後才能向記者提供反饋信息。

據政府監察總署的常設公民接待處,阮氏秋河女士(住在慶和省芽莊市)有投訴、舉報、建議和反映,涉及國家收回土地以實施松羅旅遊和娛樂區項目(位於芽莊市)時的賠償、支持和重新安置問題。

根據政府監察總署關於處理公民投訴、舉報、建議和反映的規定,該機構已發佈文件(2025年6月)指導阮女士將申請發送至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以便按規定進行審查和回覆。

阮氏秋河女士的家庭——黎文福先生(剛去世)是許多被強制拆除房屋、收回土地以讓環球貿易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實施松羅旅遊和娛樂區商業項目的家庭之一,因此已連續投訴、舉報超過24年(自2001年起)。

據阮女士陳述,2025年11月6日,她被慶和省公安廳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防範科要求就她在Facebook上發佈與回覆其舉報申請的文件相關信息進行工作。

那是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的文件(2025年5月9日)和慶和省監察署關於她舉報該項目中15項違規行為的指導單,在發送給阮女士時均加蓋“機密”印章。

此外,阮女士表示她還收到另一份“機密”文件,即第68/UBND-XDNĐ號公文,由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和南於2025年7月31日簽署,回覆上述項目中投訴的多個家庭。

民眾因“機密”回覆公文而受阻舉報和投訴

阮氏秋河女士對省政府將“機密”印章(第68/UBND-XDNĐ號)加蓋在回覆其他多人建議的公文上並交給她,而她並未參與該建議,表示強烈反應。

阮女士已將舉報該項目中15項違規內容的申請發送至慶和省省委書記,但被轉交省監察署處理。該監察機構又向阮女士發送“指導單”,讓她將申請發送至中央職能機構,並再次加蓋“機密”印章。

阮女士認為,省政府機構在這些文件上蓋章“機密”是違法的,並“阻礙”了她的公開舉報,因此她正在繼續舉報。

與此同時,黎氏霜女士和阮文平先生(住在慶和省芽莊市)也對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加蓋“機密”印章的公文(第68/UBND-XDNĐ號,2025年7月31日)提出投訴。

那是“回覆建議”的公文,針對松羅項目中被收回土地的40多個家庭已授權阮文平先生、黎氏霜女士代表提出的投訴申請。

據阮文平先生和黎氏霜女士的申請,第68號公文“在形式和內容上均違法”。因為在內容上,省政府“沒有充分、客觀地解決我們的投訴”。

而在形式上,在上述文件上蓋章“機密”“不符合法律規定,並侵犯了”所述公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因為該公文不屬於國家秘密目錄(規定在2018年《國家秘密保護法》第7條),不包含屬於國家秘密目錄中建築、土地、監察領域的信息,根據政府總理已頒佈的決定。

據這些人稱,在第68號公文上蓋章“機密”“阻礙了我們向律師提供文件以保護合法權利和利益”,並且還無法重新提供給已授權投訴的其他家庭,以便他們繼續向更高級別投訴的權利。

與此同時,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卻將“機密”第68/UBND-XDNĐ號公文發送給許多不同地方的多人,甚至還發送給不在附件名單中的人(如阮氏秋河女士)。

據民眾稱,這表明“保密性在實際中已不存在,並且從一開始在所述公文上蓋章‘機密’就不合適”。

阮文平先生和黎氏霜女士對“機密”公文的投訴已於2025年8月11日發送至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但至今仍未得到解決和反饋。

青年在線將繼續報道相關機構的反饋信息。

2025年11月12日上午,律師黃巴美(慶和省律師團)認為,在不具有機密內容、不屬於法律規定機密文件目錄的文件上蓋章“機密”是錯誤的和違法的。

如果公民已對省政府回覆民眾建議的公文如所述那樣蓋章“機密”提出投訴,但省政府“保持沉默”,則民眾有權根據《投訴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未解決投訴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