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生效的社會保險法實施三個月後,越南社會保險統計顯示,全國有超過12,300戶個體工商戶通過申報方式註冊參加強制社會保險,其中胡志明市最多,近2,000人;河內近1,200人;永隆780人;同奈750人;海防720人;太原、林同近600人。

個體工商戶的社保繳費比例為參與依據的平均工資的25%,包括22%進入退休和死亡基金,3%進入疾病和生育基金;此外還有4.5%進入醫療保險基金。根據上述比例和繳費標準,個體工商戶每月繳納的社保和醫療保險費超過100萬越南盾,基於平均繳費工資為350萬越南盾。

該群體可以選擇作為社保繳費依據的工資,但最低不低於參考標準,最高不超過參考標準的20倍。當前參考標準為每月234萬越南盾,最高為4,680萬越南盾。參與至少12個月後,個體工商戶可以重新選擇作為社保繳費依據的工資。

個體工商戶平均社保繳費工資約為350萬越南盾

根據路線圖,通過申報方式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將從2025年7月1日起屬於強制繳費範圍,其餘個體工商戶從2029年7月1日起適用。

個體工商戶由一個或多個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越南公民或一個家庭作為業主,在一個地點註冊經營,並使用少於10名員工。戶主是個人或家庭中被其他成員授權代表個體工商戶的人。

2024年,全國約有80,000戶個體工商戶通過申報方式納稅,超過200萬戶通過定額方式納稅。許多個體工商戶業主已超過勞動年齡,正在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其他月度津貼,或根據其他對象群體參加強制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