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總理發出電報,指示各部委和地方在自然災害後恢復生產、穩定人民生活。該電報是在昨天對嘉萊省的視察以及與從河靜到得樂省受災地區舉行的在線會議後立即發佈的。
政府首腦要求各省市委書記和主席加快採取補救措施,確保人民生活並維持生產經營。地方必須慰問和支持有死亡、失蹤、受傷人員的家庭;為居民安排臨時住所,並在11月20日前完成修復屋頂被掀、受損的房屋。
對於房屋完全被沖走或倒塌的家庭,新建和重新安置工作必須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特別是在嘉萊省Đề Gi鄉,總理要求立即啟動新的重新安置區。
動員軍隊、公安、民兵、青年、婦女、學生等力量幫助居民清理房屋;提供糧食、食品、必需品,以避免出現缺糧、缺清潔水的情況。
電力、水、電信、交通等必要基礎設施被切斷,水利、水庫必須在11月20日前恢復。地方主動使用預算儲備和其他合法資源處理損失。

農業與環境部被指派支持物資、種苗、獸醫藥品以恢復農業生產。教育與培訓部以及衛生部支持恢復學校、醫療機構。
財政部配合農業與環境部向總理提議安排中央預算儲備資金支持地方,在今天中午11點前完成;同時指導對受災居民和企業延期、減免稅費。
根據初步統計,從10月至今在從河靜到得樂各省的自然災害導致90人死亡和失蹤;273人受傷;1900間房屋倒塌、被沖走;超過227,800間房屋受損、屋頂被掀;損失160,715公頃水稻、農作物;超過3,500頭牲畜、452,000只家禽;近700艘船隻;63,328個水產養殖籠;超過160公里渠道和近65公里河岸、海岸滑坡;253公里交通道路受損。總損失估計超過27,289億越南盾。
為提供緊急支持,政府已向7個地方撥款1,500億越南盾;祖國陣線中央額外分配206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