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第三交警隊表示,一名37歲的司機,居住在Yên Sở,於11月16日晚駕駛一輛運載泥土的卡車通過Tôn Đức Thắng – Nguyễn Thái Học交叉口。由於泥土溼軟且轉彎急,材料溢出到道路上,但司機未察覺。運輸企業代表在接到通知後已派人清理現場。
事故導致至少6人摔倒或被泥土濺滿全身,其中有人手腳擦傷。約15米長的路段被溼泥覆蓋,Văn Miếu坊公安和交警不得不設立警示點,引導車輛通行。
河內公安建議施工單位、車主和司機在運輸時必須遮蓋和固定材料,避免灑落導致交通安全問題。

根據第168號法令,導致交通安全問題的材料灑落行為將被罰款200萬至400萬越南盾,包括運輸土石、廢棄物、散裝貨物未遮蓋或遮蓋後仍灑落的情況;讓貨物中的廢水流入路面;或將泥土、土壤、沙子、材料、廢棄物拖到道路上。
在非城市路段的路基範圍內非法傾倒垃圾、土壤、沙子、石頭、材料、廢棄物的駕駛員將被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如果在街道上傾倒,罰款金額增至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對於上述兩種非法傾倒行為,汽車司機還將被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