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議分配適當資源緊急恢復洪水地區學校

11月24日上午,國會代表在分組討論關於2026-2035年國家目標計劃投資主張的報告,包括現代化、提高教育和培訓質量的國家目標計劃,以及2026-2035年關於健康、人口和發展的國家目標計劃。

恢復洪水地區學校和醫療設施非常緊迫

同意醫療計劃,胡志明市代表陳黃銀認為,頒佈一項特殊機制政策的決議,以在教育與培訓領域實現突破,將黨的路線制度化,按照政治局第71號決議非常必要。

據陳先生表示,教育與培訓國家目標計劃是實施國會和黨決議的財務計劃。

“在當前背景下,教育與培訓必須真正成為首要國策,需要得到適當投資,以完成重要任務:培養高素質人力資源,滿足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的需求”,陳先生強調。

關於教育計劃約580萬億越南盾的資源,陳先生評估相對於行業的實際需求並不太大。他建議必須明確以避免與其他計劃重疊。

胡志明市代表補充發言,指出在最近的洪水和風暴過後,許多地方的學校遭受嚴重損失,圖書館、書籍、桌椅等幾乎被沖走或損壞。

因此,陳先生建議在該計劃中,當前需要分配一部分適當資源進行緊急恢復和支持,幫助學校快速修復和升級,以確保教育活動的連續性。

“類似地,對於醫療領域,代表也建議優先資源修復和恢復受自然災害影響的醫療站和醫院。這是緊迫要求”,陳先生說。

提議一個地方支持另一個地方的機制

代表提議分配適當資源緊急恢復洪水地區學校

在分組發言中,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表示,對於本次教育和醫療兩個計劃,根據剛通過的預算估算,目前尚未在預算中安排。

其中教育需求約100萬億越南盾,醫療約68萬億越南盾。目前財政部正在向政府建議平衡這些資源。

“我們必須確認,國家教育與醫療發展目標計劃非常必要,應實施且需要充分安排資源。然而,在資源有限且國家目標計劃數量眾多的背景下,問題在於必須確定正確的重點和優先事項,避免重複、重疊投資,並確保有效性和實用性”,潘先生說。

關於計劃實施方式,潘先生補充說,中央將基於目標建立目標和管理,並安排資源;而組織實施將交給地方和基層單位。

“例如,目前在鄉鎮,我們只有一個統一的指導委員會負責所有目標計劃。儘管有五、七個不同內容,但只有一個指導委員會負責決策和實施。這是我們在國會常務委員會討論過程中報告的第二點”,潘先生補充說。

此外,潘先生表示,在建設新農村、減貧或農村發展方面,一個地方支持另一個困難地方在實踐中非常有意義。

“因此,本次決議提議增加一些機制,例如在決議中已提到的,一個地方可以使用自己的預算支持其他地方。或者允許一個地方的企業支持另一個地方的工程,並扣除企業所得稅…”,潘先生指出。

集中投資教育基礎設施

代表提議分配適當資源緊急恢復洪水地區學校

胡志明市代表阮氏燕建議需要明確這兩個批准投資主張的決議是否是一個國家目標計劃。

據阮女士表示,目前已有三個國家目標計劃(可持續減貧、新農村、民族山區發展)在對象上存在重疊,並在鄉鎮級別造成巨大的報告負擔(三個指導委員會)。

因此,代表建議審查各計劃中的每個項目以避免重疊。

關於投資機制,陳黃銀代表建議集中在四個內容上。其中,首先是投資教育基礎設施。

據陳先生:“這是最重要的內容。我們必須確保有足夠的學校,不能缺少學校;同時學校必須滿足標準化和現代化的要求”。

代表繼續說:“特別是在幼兒園和小學階段,需要關注投資兒童的遊樂場、體育鍛煉區域、技能發展區域。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目標,基礎設施必須為幼兒園和普通教育系統充分滿足這些要求”。

與此同時,陳先生建議投資數字化轉型和發展創新,包括投資研發中心。接下來,分配資源培養數字知識、外語、人工智能等,併為教師隊伍組織定期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