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建設部部長頒佈的第33/2025/TT-BXD號通知,規定了鐵路運輸管理和運營,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允許國家鐵路上的機車和客車使用年限比現行規定延長20年。
目前,政府第65/2018/NĐ-CP號法令詳細規定了鐵路法若干條款的執行,允許國家鐵路正線上的機車和客車使用年限不超過40年,貨車不超過45年。
根據第33/2025/TT-BXD號通知的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國家鐵路正線、專用鐵路和地方鐵路上的機車和客車使用年限不超過60年。
對於國家鐵路正線、專用鐵路和地方鐵路上的貨車,使用年限不超過65年。
不適用使用年限規定的鐵路交通工具包括:執行救援、搶險任務的機車和客車;在車站、港口、倉庫、工廠內部的調車作業;蒸汽機車牽引旅遊列車;用於鐵路工程維護和修理的底卸式運石車;鐵路專用車輛;以及用於國防安全的專用運輸車輛。
對於進口的二手鐵路交通工具,仍維持現行規定。其中,二手客車使用年限不超過10年,二手貨車不超過15年。
根據越南鐵路總公司的統計,執行第65/2018/NĐ-CP號法令關於機車和客車使用年限的規定,截至2024年1月1日,鐵路行業仍有202臺機車、856輛客車和3927輛貨車在運營。
機車和客車數量將逐年減少。到2025年初,剩餘使用年限的機車為202臺,導致整個鐵路行業短缺38臺機車,後續年份將短缺更多。
與此同時,如果鐵路立即投資新的柴油機車和客車來替代已到使用年限的機車和客車,這些新設備只能使用到2050年。
原因是越南已加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COP26),並承諾到2050年將100%的鐵路機車轉換為使用清潔燃料(不排放溫室氣體)的類型。
但如果從現在開始將現有的柴油機車轉換為電動機車以實現零碳排放,目前還沒有電氣化鐵路線路。
在延長鐵路交通工具使用年限的提議中,越南鐵路總公司表示,統計顯示,“高齡”機車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的技術故障主要涉及自然磨損的部件,這些部件可以在維護和修理過程中更換,如彈簧、制動蹄、活塞環、制動系統密封件等。
沒有因時間影響機車和客車結構耐久性(如轉向架、車架、車體)而導致的裂紋或斷裂技術故障。
因此,過去幾年政府已修訂法令,允許已到使用年限的機車和客車運營至203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