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乏法律規定,處理房地產'哄抬價格'行為困難

人民警察學院經濟警察系主要講師範海平上校在河內舉行的房地產市場建設論壇上表示。

只能指控欺詐或操縱信息

範先生表示,我們只處理投資項目中的欺詐行為、土地使用權貸款欺詐、房地產交易逃稅等行為。或者企業以土地資產出資導致國家預算浪費、土地拍賣違規等才能定罪。

至於“哄抬價格”,沒有任何罪名規定。只有投機罪,但僅適用於價格穩定商品或國家定價商品。

“要將哄抬價格行為納入刑法作為操縱房地產市場行為,需要充分、科學地研究和評估,如果匆忙納入則無法實際應用,影響人們的權益”,範先生強調。

範先生還表示,對於房地產市場,要讓一個擁有強大財務能力的人多次買賣導致市場波動非常困難,不像股票市場。因此,只能從欺詐或操縱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的角度考慮這種行為。

因缺乏法律規定,處理房地產'哄抬價格'行為困難

提議對地租超額利潤徵稅

建設部公佈的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產市場情況報告也顯示,河內和胡志明市的房價處於非常高的水平,保持上漲勢頭並正在建立新的價格基準。

據此,河內第三季度公寓初級銷售價格大幅上漲,平均售價達到9500萬越南盾/平方米,超過43%的新供應價格超過1.2億越南盾/平方米。

在胡志明市,初級銷售平均價格達到9100萬越南盾/平方米,一些市中心區域的平均價格在1.2億至1.5億越南盾/平方米之間。

越南建築承包商協會主席阮國協表示,按照目前的公寓價格,一個家庭如果將所有收入用於分期付款購房,大約需要27年才能還清債務。

“房價不斷上漲,投機現象越演越烈。許多人認為在當前貨幣快速貶值的情況下,購房是保值的方法。但如果房價飛漲過高無法消化,這將是銀行系統和整個經濟潛在風險的隱患”,阮協警告。

許多專家指出,需要警惕的一個信號是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產交易比例下降了13%,其中公寓交易下降了15%,庫存量正在增加。

為了遏制“房地產這匹野馬”,阮協認為需要國家機構(調整制度、政策,包括土地、項目、稅收等政策)和企業(項目投資者)共同參與。

國家方面需要推動社會住房發展,採取具體措施管理土地價格基準。

企業方面,通常如果市場接受,企業就會漲價。因此,阮協提議建立對地租超額利潤的稅收機制。

例如,如果房地產投資者獲得100%的利潤,則需繳納特別稅。這種稅收機制可能仍存在許多爭議,但如果頒佈將有助於市場更加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