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高平省公安廳交警處表示,已對一名37歲男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時用雞籠遮擋車牌的行為處以罰款。此外,該司機還因遮擋車牌的行為被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近期,許多省市的交警加強了對遮擋車牌行為的處罰。在河內,有時一天內交警就處罰了數百起故意遮擋車牌以避免電子監控罰款的案例。
據交警局稱,遮擋車牌行為給監控、追溯違規車輛的工作帶來困難,並潛藏許多交通安全風險,因此建議民眾不要擅自更改、遮擋或模糊車牌;遵守法律規定以確保自身和社區的安全。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遮擋汽車車牌的罰款金額為2000萬至2600萬越南盾,摩托車為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伴隨扣除駕駛執照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