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決定:女性生育第二個孩子時享受7個月產假,優先購買社會住房

12月10日上午,在450名出席代表中有448人投票贊成,國會通過了人口法。

新通過的法律共有8章30條。新法律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

對於有兩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優先購買社會住房

在代表投票前,衛生部部長陶紅蘭代表起草機構介紹了經過吸收和修改後的法律草案摘要。

據部長介紹,此次人口法草案標誌著基本轉變,將人口政策重點從計劃生育轉向人口與發展。

這些內容已體現在解決人口規模、結構、適應老齡化、提高人口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關係等綜合問題上。

關於調整國家人口政策的建議,政府已吸收並完善了法律草案,補充了國家人口政策的規定。

調整的內容是原則性和總體導向性的規定,體現了人口工作的宏觀總體政策組,緊密遵循黨和國家的方針路線。

此外,還有關於維持替代生育水平、適應人口老齡化、提高人口質量、按生命週期方法、基於實踐評估和國際經驗篩選確保長期可行根本措施的規定。

國會決定:女性生育第二個孩子時享受7個月產假,優先購買社會住房

關於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政策,法律草案補充了規定,以規定總體政策框架為導向,如教育、醫療保健、住房和其他政策,旨在提高生育率以實現可持續的替代生育水平。

產假期間的補助、生育時的財政支持,按對象組、地區劃分,在租賃、購買和租賃購買社會住房時優先,依據住房法規定。

具體而言,根據新法律,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措施包括生育第二個孩子時,女性勞動者的產假為7個月;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時有10個工作日的假期。

對少數民族婦女生育時提供財政支持。對生育率低於替代生育水平的省份和城市的婦女生育時提供財政支持。對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生育時提供財政支持。

對有兩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依據住房法規定優先購買、租賃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其他措施由政府決定。

因此,女性勞動者生育第二個孩子的產假比現行法律增加了1個月,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時的假期也有所增加。

補充關於主動應對老齡化的規定

關於適應人口老齡化的相關政策,法律草案已修改和補充了主動應對老齡化的規定。

如健康、財務、心理準備,參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參與學習提高知識和技能以維持身心健康、社會功能,以及參與支持照顧老年人的活動。

法律草案還修改補充了照顧老年人的規定,發展多樣化的家庭和社區老年人照顧形式。

規定發展老年人照顧人力資源,基於正式照顧組和非正式照顧組的分離,從而建立適合各組別的老年人照顧技能培訓支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