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上午,國會以多數贊成票通過了一項關於一些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旨在為保護、照顧和提升人民健康工作創造突破。
該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免除住院費用的內容自2030年1月1日起執行。
提高醫療保險的診療費用支付比例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該決議規定了擴大健康照顧權益和降低人民醫療費用的內容。
具體而言,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國家預算平衡能力、醫療保險基金以及醫療保險繳費水平提高的路徑,逐步提高醫療保險的診療費用支付比例和水平;從醫療保險基金中為一些疾病和優先對象支付篩查、診斷和早期治療費用。
具體來說,參與醫療保險的貧困邊緣家庭對象;年滿75歲及以上正在領取社會養老金的老年人,在其醫療保險享受範圍內,可享受100%的診療費用。
提高社會政策對象、弱勢群體、低收入者及其他一些優先對象在其醫療保險享受範圍內的享受比例。
醫療保險基金為一些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早期治療支付費用。
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條件、醫療保險基金平衡能力以及醫療保險繳費水平提高的路徑,逐步在醫療保險享受範圍內實施基本水平的免除住院費用政策。
在條件成熟時,組織試點多樣化醫療保險套餐、多樣化醫療保險服務提供形式,並根據人民需求由保險公司提供補充醫療保險。
決議明確規定,政府規定提高醫療保險參與者在享受範圍內享受水平的對象和路徑。
疾病清單和醫療保險基金為一些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早期治療支付的路徑,與從2027年起提高醫療保險繳費水平相適應。
本點的規定將與從2027年起提高醫療保險繳費水平的規定同時頒佈和生效。
同時,政府規定從2030年起免除住院費用的範圍和路徑。試點內容包括組織試點多樣化醫療保險套餐等。

醫生、藥劑師在聘用時從第2級起薪,提高津貼
決議還規定了醫務人員的工資和津貼制度與政策。
據此,醫學醫生、傳統醫學醫生、口腔頜面醫生、預防醫學醫生、藥劑師在聘用至相應專業職稱時,從第2級起薪,直至有新的工資規定為止。
經常且直接從事精神衛生、法醫、法醫精神病學、重症監護、病理學等醫療專業領域工作的人員,可享受100%的職業優惠津貼。
經常且直接從事鄉鎮級衛生站、預防醫療機構醫療專業工作的人員,可享受職業優惠津貼。
具體而言,少數民族和山區、經濟社會困難地區、經濟社會特別困難地區、邊境、海島地區為100%。對於不屬於上述地區的情況,最低為70%。
決議規定了保障醫務人員安全、醫療領域招聘、醫療領域土地、稅收、財政、數字化轉型以及醫療領域國際合作等內容。
國會還通過了批准2026-2035年國家目標計劃關於健康照顧、人口和發展的投資方向的決議。
其中,2026-2030年階段的總實施資金為88.635萬億越南盾。決議明確了一些目標,如到2030年實現90%的鄉、坊、特別區達到國家鄉級衛生標準,到2035年達到95%。
力爭到2030年實現100%的居民建立電子健康檔案並按生命週期管理健康。
到2030年出生性別比降至每100名活產女嬰對應低於109名男嬰,到2035年降至每100名活產女嬰對應低於107名男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