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順1號核電站的搬遷與安置項目在福定鄉(原寧順省,現屬慶和省)實施,由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投資主體。
根據決定,項目預計從2025年至2030年實施,總投資額超過6.699萬億越南盾,其中補償、土地清理和援助費用為5.280萬億越南盾,建設費用超過1.082萬億越南盾,其餘為其他費用。
投資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增收節支資金、年度預算儲備資金以及政府規定的其他合法資金來源。
在規模方面,項目包括多個大型和同步的子項。對於安置區的技術基礎設施,將投資交通系統(總長度超過12,186米)、平整安置區土地總面積41.77公頃、5.98公頃的公園綠地,以及供電、照明和地下技術管道系統。
特別地,項目將建設漁船停泊區,可容納150艘船隻,同時建設防波堤和900米長的安置區保護堤。
汙水排放系統單獨設計,引向集中汙水處理站,處理能力為每天2,300立方米,處理達標後排入海洋。
在社會基礎設施方面,投資建設必要的生活設施,包括:福定鄉行政中心辦公樓、小學和初中學校、幼兒園、鄉醫療站、永長村市場、文化中心、社區活動中心,以及信仰工程(廟宇、村亭、祠堂、陵墓等)。
此外,墓地(9.85公頃)也將投資新建圍牆,並修復或新建一些子項。
項目的主要目標是按照已批准的詳細建設規劃,完善安置區的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和墓地基礎設施。
這將形成一個基礎設施同步的新居民區和墓地,確保居民生活、生產和精神的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