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錢中標拍賣土地使用權,獲得合法證書,但近18年後才發現那塊地實際上並不存在。鄧輝勇先生(61歲,廣南省平山縣)的遭遇被苦主講述時充滿無奈和疲憊,他也不知道這件事還會持續多久。
購買國有土地所以非常信任
鄧先生講述,2007年,平山縣(舊)人民委員會通知拍賣位於平原鄉(現為平山縣,廣南省)南平村Cây Trắc居民區的第17、18和19號三塊地。
與許多其他居民一起參加拍賣,鄧輝勇先生中標了居民區末尾的兩塊地,即第18和19號地塊,金額分別為1.76億越南盾和1.83億越南盾。
中標拍賣結果被舊平山縣人民委員會於2007年10月10日的第4426號決定確認。在按要求完成財務義務後,鄧先生被地方政府組織實地標界、交地。
“當時整個居民區都已打樁,界標清晰,只是未編號地塊。鄉地政只給了我兩塊地,所以我完全相信這就是我中標拍賣的地。”鄧先生回憶道。
據鄧先生稱,他只收到了第18號地塊的實地交地記錄。至於第19號地塊,儘管已中標拍賣並付清款項,他未獲得交地記錄。然而,由於缺乏法律知識並信任政府總是“做對、做足”,他沒有提出問題或要求澄清。
在隨後的多年裡,鄧先生經常填土、清理、照料該地塊。直到2018年,當他有建房需求時,才突然被相鄰一戶居民阻止,聲稱他在他們的土地上建房。
鄧先生也曾因懷疑侵佔土地而起訴鄰居。縣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然而,在進行現場勘驗、使用專業設備測量後,結果確定2007年拍賣的地塊只有18塊。意識到沒有侵佔行為,鄧先生撤回了起訴。
“我上鄉人民委員會要求重新測量,結果讓我震驚,整個Cây Trắc居民區只有18塊地,完全沒有第19號地塊。”鄧先生說。
此時他才驚慌地發現,在他照料多年的居民區兩塊地中,只有第18號地塊屬於他的使用權;另一塊實際上是另一戶居民的第17號地塊。至於第19號地塊,儘管已中標拍賣並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實際上並不存在。

漫長追討僅存於紙上的地塊
為了保護權益,鄧先生多次向舊平山縣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案件檔案被轉交給多個專業科室。舊平山縣自然資源與環境局重新測量,結論第19號地塊在實地不存在,因此“沒有解決依據”。
申訴信繼續轉交縣監察局,然後又轉回其他專業科室,但多年來鄧先生仍未收到具體答覆。
12月13日,在與平山鄉人民委員會的工作會議上,鄉經濟-基礎設施科再次結論第19號地塊不存在,因此“沒有依據回答公民”。
“拿著記錄我走不動路。我有齊全的合法文件,卻被告知沒有依據。我只希望交付正確的中標拍賣地塊或得到適當賠償已損失的錢,甚至賠償類似的其他地塊。”鄧先生表示。
在12月15日的選民接待會上,鄧先生的家人繼續反映此事。平山鄉人民委員會主席武氏賢表示,地方當局理解公民的不滿,正在全面審查檔案,諮詢各部門、上級以尋找解決方案,確保符合法律規定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