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輛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違規被交警局處罰

12月20日,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第6隊(第6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室(C08),表示根據C08局領導關於加強對救護車活動的管理和檢查以預防違規、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指示,在12月18日和19日,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隊同時在南部地區多條重點高速公路上展開檢查行動。

加強檢查和處理的包括以下高速公路:胡志明市-隆城-油曳-藩切-永好-金蘭-芽莊-雲峰。12月19日,第6隊交通警察檢查了42輛救護車,發現3起違規案例,並開具了4份違規記錄。

其中,開具了1份記錄,涉及駕駛救護車時未安裝記錄駕駛員在交通過程中圖像的設備;2份記錄涉及在未經授權機構許可的情況下使用優先信號設備。罰款總額為1650萬越南盾。

在胡志明市-中良-美順-芹苴高速公路上,隸屬於第6室的第7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隊也檢查了38輛救護車,發現並開具了7份違規記錄。

包括3起未獲得使用優先設備許可的案例,1起未獲得使用優先設備許可且車輛檢驗證書過期不足一個月的案例,1起駕駛檢驗證書過期不足一個月的機動車輛參與交通的案例,以及2起使用優先信號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案例。

加強對救護車相關違規行為的檢查和處理是必要的,以確保法律的嚴肅性,防止濫用優先車輛名義進行違規行為,有助於維護交通秩序和安全,並保障真正執行緊急救援任務的車輛的合法權益。

此前,大約在12月18日凌晨0點15分,一輛由男司機駕駛的救護車(12座型)駛入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公里41)休息站入口坡道時,撞上了一輛集裝箱車(停在休息站入口坡道上)的尾部,並猛烈起火。

救護車上有5人,火災導致車上3人被困並死亡。另外兩人及時逃出。

關於這起事故,C08局認定救護車司機缺乏注意觀察,遇到障礙物時未減速導致交通事故。同時確認救護車未獲得使用優先燈的許可,且未執行救援任務而開啟優先燈和警報器(濫用目的)。

此外,還確認牽引車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休息站入口支路上違規停放,該處設有“禁止停車、禁止泊車”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