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政府2025年第282號法令,關於在安全、秩序、社會治安領域以及預防社會弊病等方面進行行政處罰,自12月15日起生效,聚集唱卡拉OK製造噪音、影響他人生活的行為可被處以100萬至2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沒收違規物品如擴音器、拉桿音箱等。
一個創新點是取消了針對噪音行為的處罰時間限制。
如果以前大聲播放音樂、唱卡拉OK的行為通常只在晚上10點到次日早上6點之間受到處理,那麼現在處罰適用於一天中的所有時間段。
特別是,法令允許職能部門接收民眾的舉報信息並進行實地檢查,如有違規行為將進行處罰,而無需像以前那樣測量噪音。
這項規定明確表明,娛樂權不能高於社區在安靜環境中休息、生活的權利。
許多讀者認為,應用第282號法令處理唱卡拉OK製造噪音的問題將有助於減少鄰居因唱卡拉OK而產生矛盾甚至打架的情況。
讀者Liem評論道:“同意唱卡拉OK是有益的娛樂,但使用者必須知道適可而止,比如音量適中不過於吵鬧,避免在大家休息時間唱歌,這樣就不會有人禁止。”
“希望這項規定能得到積極執行,民眾嚴格遵守,”讀者Long表示。許多意見也希望處理其他類型的噪音,如叫賣喇叭聲、電器商店的音樂聲等。

事件發生在平順省舊縣(現為林同省)的Tiến Thành加油站(Tiến Thành石油貿易企業)。
根據社交媒體上傳播的視頻內容,一名市民騎摩托車進入該加油站,加了5萬越南盾的汽油。由於沒有帶現金,這位顧客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然而,加油員不接受轉賬,並抽回了已售出的全部汽油。由於汽車沒油,顧客不得不額外步行3公里。
Tiến Thành坊人民委員會主席Trần Hữu Minh Tùng表示,已與相關方進行工作。加油站老闆承認員工這樣對待顧客是不規範的,不符合企業接受顧客合理支付方式的規定。
加油站老闆表示已解僱涉事員工,同時要求所有剩餘員工更好地服務顧客。
許多讀者認為,不接受轉賬然後抽回已加入顧客汽車的汽油的行為表明,加油員不專業,缺乏人情味。
讀者Thanh Hải表示,抽回汽油讓顧客步行3公里肯定是一次“難忘”且充滿委屈的經歷。
“在商業中,靈活性是生存的關鍵。僅僅因為5萬越南盾就損害了整個企業的聲譽,讓顧客在烈日下步行3公里,這是無法接受的,”讀者Luy Nhi評論道。
為了避免尷尬,讀者Dương Xuân Hùng分享道:“我進入任何加油站,如果沒有看到二維碼,就一定要在加油前詢問。”
上週,讀者關注了一起救護車撞上集裝箱車然後起火導致3人死亡的事件,發生在12月18日凌晨。
大約在12月18日0點15分,一輛由男司機駕駛的救護車(12座型)駛入胡志明市-龍城-油椰高速公路(41公里處)休息站入口引道時,撞上了一輛集裝箱車(正停在休息站入口坡道上)的尾部,並猛烈起火。
救護車上有5人。後果導致車上3人被困,死亡。兩人及時逃脫。
據交警局(C08)代表稱,初步判斷原因主要是救護車司機未注意觀察、快速行駛,進入休息站區域時未減速,導致交通事故。
與此同時,牽引車違規停放(在禁止停車路段停車)。
這起事故也提出了許多需要澄清的問題。
同樣根據交警局,經核實,上述救護車屬於Cường Phúc Thọ貿易服務有限公司,地址位於胡志明市Nhiêu Lộc坊Trần Văn Đang路,已與Chợ Rẫy醫院簽訂了病人運輸服務合同。
12月16日,根據患者N.T.L.A.(事故中已死亡的受害者)家屬的要求,Chợ Rẫy醫院的調度部門派出了上述救護車送患者出院並陪同家屬(4人)。車輛從Chợ Rẫy醫院前往嘉萊省An Nhơn Đông坊,沒有醫生、護士陪同患者。
救護車司機是Ng.H.T.(50歲,居住在胡志明市Phú Thọ坊),已打開警笛、優先燈。當車輛到達上述地點時發生事故。據C08稱,在這種情況下打開警笛、優先燈是違規的。
“救護車有優先權並不意味著可以這樣不顧一切地行駛。轉入休息站時必須減速。集裝箱車、卡車在休息站外隨處可見,職能部門需要加強檢查、重罰並安裝攝像頭進行非現場處罰,”讀者tran****gmail.com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