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剛頒佈了第363/2025號法令,規定了越南人民軍隊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政策,在工資、津貼、住房和工作條件方面具有多項優越機制。

根據法令,被吸引加入越南人民軍隊編制的人員包括國內外的越南籍幹部、公務員、職員以及非公共部門的個人。被吸引簽訂勞動合同執行重要戰略任務的人員包括國內外越南人、定居國外的越南裔以及外國人。

適用人才重用政策的對象包括軍官、專業軍人、公務員、工人和國防職員;在軍隊學校、非軍隊學校及國外培訓機構畢業的優秀學員,按規定授予軍銜或定級工資。

優秀學生參軍享受250%工資津貼

享受額外津貼高達當前工資的500%

法令的一個值得注意之處是額外支持津貼政策。具體來說,優秀畢業生自錄用之日起5年內,可享受最高達當前工資250%的津貼。其他被吸引對象可享受額外津貼,高達當前工資的350%。

對於一些特殊情況,支持額度更高。教授、副教授;部級總建築師、項目總建築師在主持具有突破性、高效的科學項目時,可享受500%的工資。

擁有博士學位、專科二級醫師、專科二級藥劑師、專家、管理人員可享受450%,而擁有碩士學位、專科一級醫師、專科一級藥劑師的人員可享受400%的當前工資。

擁有發明、解決方案並有效應用於軍事任務的專家還可獲得至少6倍工資的獎勵。

優先租用公務住房

在住房方面,軍隊人才優先租用公務住房,若無公務住房則提供租房補貼;優先購買住房、土地和社會住房。

此外,法令還規定了關於培訓、培養;授予、晉升軍銜;規劃、任命;工作環境;健康護理;休養和軍隊後方的一系列其他政策。每年,人才本人及其親屬可獲得在軍隊休養團休養7天的費用支持。

對於人才及其家庭從國外返回越南生活的情況,還提供機票支持並創造學習、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