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毆打少女事件:'兇殘本性必須付出沉重代價'

關於”緊急逮捕因’不當行為反應’而持杯砸少女頭部的男子”事件,許多讀者譴責使用硬物擊打他人頭部的行為。這是危險行為。

更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是一名年輕少女,本應受到尊重和保護,而不是成為兇殘和衝動的”目標”。

出門”囂張”會被迅速處理,民眾安心

“直接拿杯子砸頭,讓一個年紀像自己女兒、孫女的小女孩流血…不配做男人”,讀者榮光憤怒地說。

還有賬戶bebo****@gmail.com認為,帶著兇殘本性,出門”稱王稱霸”,做出缺乏思考的行為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對女孩做出不當行為還蠻橫無理,應讓法律嚴懲。為職能部門迅速處理此事喝彩,民眾出門時更安心,因為此類事件得到關注和快速處理”,該賬戶表示。

賬戶kimy****@gmail.com也認為,男人若想吸引女性注意,應通過才華和智慧展現,但此人不僅缺乏文化,而且衝動、粗暴。

“希望職能部門嚴懲藐視法律、輕視他人生命的行為”,該賬戶建議。

讀者賬戶phun****@gmail.com評論上述男子:”品行惡劣、粗暴,怎能輕易打人,希望職能部門嚴懲以儆效尤”。

對少女施暴是不可接受的

讀者阮文福表示,文明社會不接受這種粗暴行為。”我每天都會與我的學生交流,花時間看媒體報道的事件,以調整自己的行為”,該讀者告誡道。

賬戶ledu****@gmail.com表達:”怎麼還有這種對女性缺乏禮貌、衝動的人!”

讀者松提出意見:”暴力行為,尤其是對女性的暴力,是不可接受的”。同樣意見,讀者青也憤怒:”太粗暴了”。

與此同時,讀者武原分析:”用硬物砸他人頭部是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應依法嚴懲以儆效尤”。讀者雄也認為砸頭已經很嚴重、惡劣了。

讀者四爺分析:”兇殘…,在還沒人說重話或侮辱自己時,就動手讓女孩縫了好幾針。這說明下手很重才會流血,需要縫好幾針,建議嚴懲以戒”。

因不當行為反應而打人

1月3日,胡志明市公安參謀室代表表示,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緊急逮捕裴青平(37歲,住龍福坊),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同時繼續收集資料、證據,以處理故意傷害行為。

1月1日14時,平與朋友到永長坊武文哈路的咖啡館喝水。在此,平與鄧氏阮氏金釵(17歲,住永長坊)發生矛盾。隨後,平拿起水杯砸頭,造成釵受傷。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釵表示,1月1日中午,她與3位朋友進咖啡館喝水。此時,一名男子與一名女子進店,坐在釵的桌子旁。

隨後,釵看到該男子看著她,”拋媚眼”、”嘬嘴”(噘嘴發出類似老鼠的聲音)。感到不適,釵與朋友換座位,背對該男子。然而,該男子繼續做出上述不當行為。

幾分鐘後,當釵與女性朋友去洗手間後返回桌子時,該男子仍重複上述行為。釵詢問原因,卻被該男子站起來反應、辱罵,並用玻璃杯砸頭,導致她受傷、大量流血。受害者隨後被送往黎文越醫院急救,額部縫了4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