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無駕照,車輛未年檢,冒險在高速公路上載客,被罰款1.04億越南盾

1月4日晚,第六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的代表表示,已處理了一起客車司機無駕照和車輛未年檢的案件。

當天約14時10分,第六隊交通警察在執行商業運輸車輛檢查計劃時,攔停了一輛在芽莊-甘林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臥鋪客車。經過檢查,警方發現該車存在兩處嚴重違規。

交通警察對司機P.V.P.(41歲,居住於廣義省)的行為“駕駛無駕照車輛”立案,將處以1900萬越南盾罰款。司機P.還因“駕駛未年檢車輛”被警方立案,將處以500萬越南盾罰款。

此外,車主(組織)也因“將車輛交給不符合駕駛條件的人員參與交通”被交通警察立案,將處以5800萬越南盾罰款。

警方對車主的行為“讓未年檢車輛參與交通”立案,將處以2200萬越南盾罰款,並吊銷營運標誌兩個月。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為1.04億越南盾,車輛暫扣7天,吊銷營運標誌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