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機構表示正在調查由阮廷文(30歲,籍貫嘉萊省)實施的“詐騙侵佔財產”案件。
根據初步調查資料,大約在2025年8月,L.T.T.D.女士(48歲,居住於安仁坊)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出租房屋的信息。隨後一名男子聯繫詢問租房事宜。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後,雙方轉為通過其他聊天應用程序聯繫。在交流過程中,該男子經常分享工作、生活的圖片和信息,以建立信任。
到2025年9月初,此人指導D.女士訪問“starslatme.com”網站,並介紹這是一個多國黃金、加密貨幣投資交易平臺。
起初,該男子提供自己的賬戶,指導D.女士操作買賣以證明投資獲利。看到該賬戶產生利潤後,D.女士被建議開設個人賬戶直接投資,並承諾提供技術支持和保證盈利。
僅在大約一個月內,根據上述男子和網站上“客戶服務”部門的指導,D.女士多次向系統提供的不同銀行賬戶轉賬,總金額超過74億越南盾。
在此過程中,這些對象曾返還一小筆錢以建立信任,導致D.女士繼續投資,金額越來越大。
當網站賬戶顯示餘額超過130萬美元時,D.女士嘗試提款操作,系統卻通知賬戶因異常高利潤被“凍結”,要求支付相當於利潤10%的驗證費以解鎖賬戶。
察覺到詐騙跡象,D.女士沒有繼續轉賬,而是前往安仁坊公安報案。
刑事警察處和安仁坊公安已協調相關業務單位進行核實和調查。
在追查過程中,調查機構確認阮廷文是直接參與詐騙團伙資金轉移和接收活動的人員之一。
與公安機構合作時,文供認已被高伯輝(53歲,居住於平興和坊)組織、中介非法越境前往柬埔寨,在巴域地區為詐騙組織工作。正是文和輝策劃了上述詐騙D.女士的劇本。
據調查機構稱,在柬埔寨期間,文被指派使用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根據外國對象的指示進行轉賬交易。明知這些交易服務於詐騙活動,文仍繼續參與以獲取報酬。
值得注意的是,文和高伯輝曾商議並同意“鎖定”一些銀行賬戶,旨在在外國對象發現之前侵佔賬戶中的資金。
回到越南後,文設法重新開通賬戶,取款消費。
根據已收集的資料和證據,胡志明市公安調查機構已立案,起訴犯罪嫌疑人,並拘留阮廷文,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
與此同時,高伯輝被市公安安全調查機構起訴,拘留罪名是“組織他人非法出境”。
胡志明市公安提醒民眾需提高警惕意識,防範通過不明來源的網站、應用程序以金融、加密貨幣投資形式進行的詐騙侵佔財產手段。
民眾絕對不要通過未經職能部門許可的網站、應用程序參與金融、加密貨幣投資;不要按照通過社交媒體認識的陌生人的指導轉賬;不要向任何組織、個人提供個人信息、銀行賬戶、OTP碼等。
當發現可疑跡象或成為詐騙行為的受害者時,民眾應迅速向最近的公安機構報案,以便按規定受理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