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6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主持了關於在人行道上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政策的會議。
在聽取建設廳的報告和與會成員的意見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總結統一了根據建設廳的提議,在人行道和公共場所(在道路基礎設施保護範圍內)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的政策。
此舉旨在實施實現淨零排放(Net Zero)的承諾,推動綠色交通轉型。
同時,具體落實總書記蘇林在胡志明市第一次黨代表大會上關於加強減少環境汙染和提高城市生活質量的解決方案的指示。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的收費將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同時,責成建設廳負責制定和廣泛公佈參與投資、安裝、管理和運營換電櫃的企業選擇標準,以及具備條件的人行道路段清單。必須確保公開、透明、無歧視、無壟斷,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參與創造條件。明確投資後的管理和運營機制。
確定企業在投資、管理、運營、維護和保養換電櫃方面的責任;確保電氣安全、防火防爆、治安秩序、環境衛生和城市美觀;依法及時處理發生的事故並賠償損失(如有)。
建設廳配合文化體育廳做好向民眾宣傳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政策的信息工作。從而在實施過程中形成社會共識和輿論支持。
該廳也是牽頭單位,負責指導實施工作。同時,對每個電動摩托車換電櫃安裝位置的安裝和運營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
及時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當不符合交通安全、電氣安全、防火、滅火、治安秩序、城市美觀等條件時,要求暫停運營或拆除工程。
責成市公安局、工商廳、胡志明市電力總公司、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職能和任務,主動與建設廳密切配合,為企業按照政策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創造便利條件。
責成投資方配合建設廳和鄉級人民委員會統一符合條件的換電櫃安裝位置。
參與安裝電動摩托車換電櫃的單位有責任確保安裝換電櫃區域的交通安全、電氣安全、防火防爆、治安秩序,在整個施工安裝和管理運營過程中;承諾不在換電櫃上做廣告,自行搬遷、拆除並歸還場地,按規定時間停止電動摩托車換電櫃的運營,並在市主管部門要求時不要求賠償或申訴。
指派副主席裴春強直接跟蹤和指導相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