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橋再次被塗鴉,讀者憤怒建議追查並嚴懲違規者

許多讀者對塗鴉行為表示憤怒,此前《青年在線》報道了“剛剛完成美麗的藝術照明,彩虹橋被塗鴉”。在此期間,等待驗收並投入使用前,位於胡志明市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已被塗鴉。

彩虹橋上多處繼續被塗鴉

然而,根據《青年在線》1月3日中午的記錄,許多潦草的塗鴉再次出現在彩虹橋腳下(朝向胡志明市Sài Gòn坊方向)。這些塗鴉包括各種混亂的字符和顏色,汙染了剛剛整修、粉刷過的牆面。

此外,這座百年老橋的橋身也出現了許多塗鴉痕跡,破壞了城市美觀。橋上散落著生活垃圾,影響了胡志明市中心的整體景觀。

根據承包商聯合體向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在施工整修後,連接Xóm Chiếu坊和Sài Gòn坊的彩虹橋已於2025年11月28日啟用了藝術照明系統。

在等待驗收並投入使用期間,承包商派出人員檢查、運行系統,並發現位於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被塗鴉。

面對上述情況,承包商建議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考慮並支持向地方政府發送文件,以協助加強職能部門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影響項目美觀和運行的破壞行為。

彩虹橋再次被塗鴉,讀者憤怒建議追查並嚴懲違規者

需要重罰並強制塗鴉者進行公益勞動

面對上述情況,讀者DNDLinh建議必須增加公益勞動處罰,如清理街道和清除汙穢塗鴉,或選擇行政重罰,對違規者處以2000萬越南盾以上罰款以起到威懾作用。

此外,職能部門需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宣傳,就像一些國家所做的那樣。

類似地,讀者Hiền Dương KTS也建議必須進行經濟重罰,讓違規者終身難忘。“像新加坡那樣處罰塗鴉罪,罰款1萬美元並打10下屁股。看看情況是否會平靜下來?”,這位讀者寫道。

讀者郵箱地址為ngoc****@gmail.com認為目前的處罰不足以威懾,需要補充公益勞動形式,違規者才會害怕。

“將其納入破壞公共財產罪的刑事框架,強制進行公益勞動”,讀者郵箱地址為ledu****@gmail.com建議。

讀者Hoàng Phái獻策職能部門應嚴肅處理這類犯罪。“抓到這些人就追查他們的地址,如果有,就強制他們在自己家牆上畫同樣的塗鴉一段時間。如果他們無固定住所,則使用處罰措施並強制他們在街上進行公益勞動,就像發達國家所做的那樣”,這位讀者獻策。

讀者Văn Minh Đô Thị表達了同樣的感受,對這些來自無文化者的塗鴉圖像感到非常憤怒,這些塗鴉破壞了城市美觀。“建議法律採取強有力的威懾措施,以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這位讀者補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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